不记名文书
什么是不记名工具?
不记名票据或不记名债券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中不记录所有权信息,证券以实物形式发行给购买者。
无记名票据的持有人被推定为所有人,持有实物债券的人有权获得息票支付。
了解承载工具
证券可以两种形式发行:记名或不记名。今天发行的大多数证券都是注册工具。注册票据是发行公司保存证券所有人的记录,并将付款邮寄给记录所有人的票据。注册证券所有者的姓名和地址刻在证书上,股息或利息只能支付给指定的证券所有者。
要转让所有权,当前所有者必须签署提交给发行人转让代理人的证书。转让代理验证背书,取消证书,并向新所有者颁发新证书。然后,发行人记录谁拥有证券,并能够向适当的所有者支付利息和股息。但是,以他人名义发行新证券需要一段时间。
不记名形式证券的发行人不记录在任何给定时间点谁拥有证券。这意味着证券在没有任何所有权记录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因此实际拥有证券是所有权的唯一证据。因此,任何产生不记名证书的人都被假定为证券的所有者,并且可以收取与证券相关的股息和利息。
所有权通过简单的凭证转让,无需报告无记名证券的转让。不记名形式的证券可以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使用以避免转让税,尽管在发行不记名票据时可能会收取税款。
不记名债券
无记名债券,也称为息票债券,是一种可转让票据,其证书的一部分是一系列息票,每个息票对应于债券的预定利息支付。到期支付利息时,债券持有人必须剪下附在债券上的息票并出示以供支付。
因此,债券的利息支付被称为息票。债券凭证的持有人推定为每半年剪存一次息票收取利息的所有人。发行人不会提醒持票人支付息票。
二级市场上唯一可用的不记名票据是 1982 年之前发行的长期到期票据,而且这些票据正变得越来越稀缺。
不记名票据特别适用于希望保持匿名的投资者和公司官员,但是,由于它们可能被滥用,例如逃税、非法转移资金和洗钱,它们在一些国家被禁止使用。
自 1982 年以来,在美国市政或公司市场发行不记名票据是不合法的。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现在要求公司保留所有权或债券持有的转让记录,并且不允许向不记名发行债券证书。
二级市场上唯一可用的不记名票据是 1982 年之前发行的长期到期的票据,这些票据正变得越来越稀缺。
## 强调
无记名形式证券的发行人没有记录谁拥有该证券,这意味着该证券在没有所有权记录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自 1982 年以来,在美国市政或公司市场发行不记名票据是不合法的。
不记名票据的持有人被推定为所有人,持有实物债券的人有权获得息票支付。
不记名票据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中不记录所有权信息,证券以实物形式发行给购买者。
所有权通过简单的证书转让,无需报告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