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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均衡理论

一般均衡理论

什么是一般均衡理论?

一般均衡理论,或瓦尔拉斯一般均衡,试图将宏观经济的功能解释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单个市场现象的集合。

该理论最早由法国经济学家莱昂瓦尔拉斯在 19 世纪后期提出。它与仅分析特定市场或部门的部分均衡理论或马歇尔部分均衡形成对比。

理解一般均衡理论

瓦尔拉斯发展了一般均衡理论来解决经济学中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大多数经济分析只证明了个别市场的部分均衡——即供给等于需求且市场出清的价格。尚未表明总体上所有市场可以同时存在均衡。

一般均衡理论试图说明所有自由市场在长期内如何以及为何趋向均衡。重要的事实是市场并不一定达到均衡,只是它们趋于均衡。正如瓦尔拉斯在 1889 年所写的那样,“市场就像一个被风搅动的湖,那里的水不断地寻找它的高度,却一直没有到达它的高度。”

一般均衡理论建立在自由市场价格体系的协调过程之上,最初由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 年)广泛普及。该系统表示,交易者在与其他交易者的投标过程中,通过买卖商品来创建交易。这些交易价格向其他生产者和消费者发出信号,让他们按照更有利可图的路线重新调整他们的资源和活动。

才华横溢的数学家瓦尔拉斯认为,如果所有其他市场也处于均衡状态,那么任何单个市场都必然处于均衡状态。这被称为瓦尔拉斯定律。

一般均衡理论将经济视为相互依存的市场网络,并试图证明所有自由市场最终都会走向一般均衡。

特别注意事项

在一般均衡框架内有许多假设,现实的和不现实的。每个经济体在有限数量的代理人中拥有有限数量的商品。每个代理人都有一个连续且严格凹的效用函数,以及拥有一个预先存在的商品(“生产商品”)。为了增加他的效用,每个代理人必须用他的生产商品换取其他要消费的商品。

在这个理论经济中,商品的市场价格是特定的和有限的。每个代理人都依靠这些价格来最大化他的效用,从而创造各种商品的供求关系。像大多数均衡模型一样,市场缺乏不确定性、不完善的知识或创新。

一般均衡理论的替代方案

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通过他所谓的均匀旋转经济(ERE)开发了一种长期一般均衡的替代方案。这是另一个虚构的结构,并与一般均衡经济学共享一些简化假设:没有不确定性,没有货币制度,也没有资源或技术的破坏性变化。 ERE 通过展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系统来说明创业的必要性。

另一位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希·拉赫曼 (Ludwig Lachmann) 认为,经济是一个持续的、不稳定的过程,充满了主观知识和主观预期。他认为,均衡永远无法在一般或非部分市场中得到数学证明。那些受拉赫曼影响的人把经济想象成一个自发秩序的开放式进化过程。

## 强调

  • 一般均衡显示供需如何相互作用,并在多个市场同时运作的经济中趋于平衡。

——法国经济学家莱昂瓦尔拉斯在 19 世纪后期介绍并发展了这一理论。

  • 不同市场的供需竞争水平的平衡最终创造了价格均衡。

  • 一般均衡分析整个经济,而不是像部分均衡分析那样分析单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