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证券法
什么是 1933 年的证券法?
1933 年证券法制定并通过成为法律,以在1929 年股市崩盘后保护投资者。该立法有两个主要目标:确保财务报表更加透明,以便投资者能够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制定法律,打击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和欺诈活动。
了解 1933 年证券法
1933 年的《证券法》是关于证券销售的第一部重大立法。在此立法之前,证券销售主要受州法律管辖。该立法通过要求公司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注册来满足更好地披露的需求。注册可确保公司通过招股说明书和注册声明向 SEC 和潜在投资者提供所有相关信息。
该法案也被称为“证券真相”法、1933 年法案和联邦证券法——要求投资者从公开发售的证券中获取财务信息。这意味着在上市之前,公司必须提交可供投资者随时获取的信息。
今天,必须在 SEC 网站上提供所需的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对公司财产和业务的描述
所提供证券的描述
关于执行管理的信息
经独立会计师认证的财务报表
证券免于 SEC 注册
一些证券发行免于该法案的注册要求。这些包括:
州内产品
数量有限的产品
市、州和联邦政府发行的证券
向数量有限的个人或机构进行私募
1933 年证券法的另一个主要目标是禁止欺骗和虚假陈述。该法案旨在消除证券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欺诈行为。
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将 1933 年的《证券法》签署为法律,作为其著名的新政的一部分。
1933 年证券法的历史
1933 年的《证券法》是第一部用于监管股票市场的联邦立法。该法案从各州手中夺走了权力,并将其交到联邦政府手中。该法案还制定了一套统一的规则来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它由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签署成为法律,被认为是罗斯福通过的新政的一部分。
1933 年证券法由证券交易委员会管辖,该委员会是在一年后由 1934 年证券交易法创建的。多年来,该法案的几项修正案已通过多次更新规则,最新颁布于2018 年。
## 强调
《证券法》还制定了打击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和欺诈活动的法律。
1933 年《证券法》制定并通过成为法律,以在 1929 年股市崩盘后保护投资者。
1933 年的《证券法》旨在提高公司财务报表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