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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说明的已付利息

未说明的已付利息

什么是未说明的利息支付?

未说明的已付利息是美国国税局 (IRS)假定已支付给分期销售商品的卖家的金额。在某些情况下,当您分期售出一件商品,但向客户收取的利息很少或没有利息时,必须计算未声明的利息。由于利息收入有时必须与其他类型的收入区别对待,因此可能有必要估计分期付款的哪一部分实际上是利息收入。

了解未说明的已付利息

未说明的已付利息仅适用于不包括利息支付的合同,或当收取的利息低于测试利率时。如果合同或发票既描述了利息支付又描述了本金支付,则利息支付被称为规定的利息。分期付款合同中规定的利息必须高于测试利率,在大多数情况下,该利率基于适用的联邦利率 (AFR)

适用的联邦税率由美国国税局计算,每月在线和各种财经新闻来源公布。美国国税局公布了三种不同的适用税率:短期、中期和长期利率。 短期利率是通过平均政府为三年或更短期限的债券发行所支付的利率计算得出的。中期利率是根据国债在 3 到 9 年到期时支付的平均利率得出的,而长期利率是基于 10 年或更长期限的债券。分期付款的商品应根据分期合同的期限选择适用的联邦费率。

未说明支付的利息示例

假设 Ernie 的拖拉机供应公司以 10,000 美元的价格向客户出售拖拉机,并允许客户分期支付拖拉机的费用:从现在起六个月后支付 5,000 美元,从现在开始再支付 5,000 美元。在本分期付款计划的客户合同中,没有规定支付利息的金额。出于税收目的,您可能需要认识到这种安排涉及向客户提供两笔 5,000 美元贷款的隐性贷款:一笔期限为六个月,另一笔期限为一年。

如果这笔贷款的适用联邦利率为每年 2%,那么您为两笔 5,000 美元贷款支付的利息最终将约为 150 美元。美国国税局假设您以 9,850 美元的价格出售了拖拉机,并发放了两笔支付 150 美元利息收入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