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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排污

绝对排污

什么是绝对排污?

绝对污染排除是一项商业责任保险政策条款,它取消了对正常业务运营造成的污染的覆盖。 1986 年之后,当标准污染除外责任不再包含“突然和意外”污染事件时,全面一般责任保险单的绝对污染除外责任变得普遍。

了解绝对污染排除

绝对污染排除是为了响应政府对环境有害材料的规定。 《资源保护和恢复法》(RCRA)和《综合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法》(CERCLA)的通过为对涉及导致自然生态系统污染的行业的公司提起诉讼奠定了基础。

也许最著名的案例涉及加利福尼亚的蒙特罗斯化学公司,该公司生产二氯二苯基三氯乙烷,通常称为 DDT。该公司数十年来一直将废物排放到太平洋中,一项联邦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其产生的废物造成的环境清理费用。

针对针对 Montrose 的索赔,保险公司提起了一系列诉讼,包括 Montrose Chemical Corp. 诉 Admiral Insurance Co.,以努力将索赔责任推给 Montrose。他们的论点是污染不是“突然和偶然的”,而且已经持续了好几年。因此,他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几起案件离开负责清理保险的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开始将污染保险排除在标准保险项目之外。

绝对污染排除并非真正的绝对排除,因为它们确实允许涵盖偶发污染事件,例如由与正常业务运营无关的事件引起的事件。具体来说,它们包含六个例外。两个与业主/住户明确排除有关,四个与承包商有关。

因为它可以在某些情况下提供保险,保险合同中的绝对污染条款有时被称为污染排除的广义形式。拒绝承保所有污染事件的条款将被视为完全排除污染,并可能排除因污染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保险。

使用绝对污染排除法可能仍然无法确定被认为是污染的定义。法院可以解决什么被认为是污染的问题。保险公司有动机考虑排除与污染相关的广泛事件,包括含铅油漆和石棉损坏,因为他们不想支付索赔。

绝对污染排除的常见例外情况

  • 由被保险人拥有、占用、租用或借给被保险人的建筑物中,如果由用于加热、冷却或除湿建筑物的设备产生或产生的烟雾、烟雾、蒸汽或烟灰造成的人身伤害,或供建筑物居住者或客人个人使用的热水。

  • 在由被保险人拥有、占用、租借或借给被保险人的建筑物中,或在被保险承包商工作的场所因热、烟或敌对火灾产生的烟雾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 因意外泄漏燃料、润滑剂或其他运行移动设备或部件所需功能所需的工作流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损失必须发生在被保险人进行操作的场外地点。

  • 因被保险人或其分包商进行的操作而带入该建筑物的材料释放的气体、烟雾或蒸汽在建筑物内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 强调

  • 绝对污染排除并非完全排除污染,它排除了所有与污染相关的索赔中的公司责任,并包含六个例外。

  • 在 1980 年代,针对污染企业的诉讼浪潮让保险公司承担了索赔要求,因此排除在外变得流行起来。

  • 保险合同中的绝对污染排除有助于保险公司免除其对涉及客户的污染相关诉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