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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销售公司 (FSC)

国外销售公司 (FSC)

什么是外国销售公司?

外国销售公司 (FSC) 是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中的一项已失效条款,该条款允许减少对出口商品销售收入的税收。该代码要求使用为销售出口货物而存在的外国子公司。

了解外国销售公司 (FSC)

美国出口商将成立一家外国销售公司 (FSC),以利用美国联邦税和所得税的某些豁免。 FSC 必须满足多项要求,主要是美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必须在与美国签订信息交换协议的国家/地区维持其办事处和账簿;该公司的至少一名董事必须居住在该子公司成立的国家;它必须从在该国销售美国出口产品中获得收入。它还必须作为 FSC 向美国国税局 (IRS)提交。 FSC 可由制造商、出口中间商或出口商团体设立。

FSC 的成立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将原本应纳税的出口利润转移到 FSC 的方法,在 FSC 中仅对 FSC 的部分利润征税(因为 FSC 的某些收入将根据税收免税代码规定)。这将有效降低出口商的整体税率,因为出口商是 FSC 的股东。免税额可能高达出口总收入的 15% 至 30% 。

国外销售公司的历史

FSC 成立于 1984 年,是旨在支持美国出口商的一系列措施中的一项。它继国内国际销售公司 (DISCS) 之后,于 2000 年被《域外收入排除法》(ETI) 接替。所有这些都先后受到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 的挑战,并被认定不符合要求。 ) 及其继任者世界贸易组织(WTO) 构成禁止的出口补贴。

美国辩称,这些措施有助于与欧洲等国家公平竞争,因为美国没有可衡量的间接税,因此通过在商品出口前从商品价格中取消增值税(VAT) 来调整边境税比如增值税。它曾辩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会达到同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