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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管制法

货币管制法

什么是货币管制法?

货币控制法 (MAC) 是 1980 年通过的一项联邦法律,它显着改变了银行法规。该法案的提出是为了应对 1970 年代后期经历的创纪录的两位数通货膨胀,这导致了国会对货币控制的概念。该立法由吉米卡特于 1980 年 3 月 31 日签署。

了解货币控制法

《货币控制法》是在 1980 年代初期显着改变银行业的立法,它代表了自大萧条以来银行业的第一次重大改革。

该法案的标题 1 本身就是《货币控制法案》。它要求接受公众存款的银行定期向联邦储备系统(FRS) 报告并维持所需的最低准备金。该法案的目的之一是加强对美联储成员银行的控制,使向他们收取的服务费用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一致。

在该法案之前,向成员银行收取的某些服务是免费的,但该法案确保金融服务的价格具有竞争力,并与银行保持一致。从 1981 年 9 月开始,美联储向银行收取历史上免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的费用,例如支票清算、资金电汇和使用自动票据交换所设施。

《货币管制法》第 2 条

该法案的标题 2 是 1980 年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法案》。这项立法放松了对银行的管制,同时赋予了美联储对非会员银行的更多控制权

它要求非成员银行遵守美联储的决定,但也许最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允许银行合并。它还放松了对银行等存款机构支付的利率的管制,使其成为私人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以前这是根据《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规定的)。它允许信用合作社提供交易账户,包括支票账户和储蓄账户。该法案还打开了美联储的贴现窗口,并将准备金要求扩大到所有国内银行。

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委员会 ( DIDC ) 是由 MAC 第 2 条设立的六人委员会,其主要目的是在 1986 年之前逐步取消存款账户的利率上限。委员会的六名成员是秘书财政部长、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主席、FDIC 主席、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委员会 (FHLBB) 主席和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委员会 (NCUAB) 主席有投票权的成员,货币审计长作为无投票权成员。

《货币控制法》还包含一些与银行准备金和存款要求有关的规定。它创建了流行的可转让提款(NOW) 账户,这些账户对可以写入的支票数量没有限制。此外,它将每个账户的FDIC保险保障金额从 40,000 美元提高到 100,000 美元。请注意,FDIC 的限额已经提高到 250,000 美元。

## 强调

  • 它是为了应对 1970 年代美国经历的两位数通货膨胀而实施的。

  • 该法案还逐步取消了对客户存款的利率上限,并成立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委员会。

  • 1980 年货币控制法 (MAC) 是一项重要的金融立法,要求所有存款机构满足美联储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