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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条目

投资组合条目

什么是投资组合条目?

签订条约再保险时负责的所有负债的帐户。投资组合分录计入在会计期间无效的保单的未到期保费,以及结转到未来会计期间的未到期保费。

了解投资组合条目

保险公司在一年中不断地承保保单。在任何给定时间,它都会有一组具有不同到期日期的保单。在报告期(例如财政年度)结束时,保险公司必须确定保费收入的美元金额和未到期保费的剩余美元金额。已赚取的保费与已结束的保单相关。未到期保费,被认为是负债,代表在有效保险单上收取的保费。有效保单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因为保单持有人仍然可以在保单合同到期之前提出索赔。

再保险条约允许保险公司将其部分承保责任转让给再保险公司。作为交换,再保险公司收到保险公司收取的一部分保费。再保险公司是为保险公司提供财务保障的公司。由于再保险公司处理的风险太大,保险公司无法自行处理,因此再保险公司使保险公司有可能获得比其他方式更多的业务。

损失准备金和未到期保费相关的现有义务和风险。再保险条约基本上将与未到期保费有关的责任从保险人转移给再保险人。因为再保险协议有固定的时间框架,就像保险合同一样,考虑投资组合变化是了解再保险公司风险敞口的关键部分。

分出的现有保单。分出的项目可能包括尚未支付的索赔、保险公司分出的新保单和再保险续保。因此,投资组合代表了再保险公司的保费投资组合、损失投资组合和投资组合。

保险公司必须在报告期末列出与未到期保单相关的未到期保费价值。再保险公司还必须对未到期保费进行会计处理,并评估其在一个会计年度中的未到期保费风险敞口。当再保险公司从分出公司收到保费时,它会将其存入未到期保费准备金账户。该帐户用于支付未来的索赔。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保费将从未到期保费储备中扣除并标记为已赚。赚取的保费代表再保险公司的利润。

当再保险条约到期或被取消时,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向分出公司支付其收取但仍未赚取的任何保费,将责任转回给分出公司。

## 强调

  • 投资组合中的每个条目都是保险公司分给再保险公司的保单。

  • 投资组合分录是当保险公司通过条约再保险向其转移负债时,再保险公司负责的所有负债的账户。

  • 由于被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将其转入由再保险人维护的单独账户;一段时间后,相应的条目被标记为已赚取的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