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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损失

短期损失

什么是短期损失?

当资产以仅持有不到一年的亏损出售时,就会实现短期亏损。短期未实现亏损描述了当前持有的买入价净亏损但尚未平仓(在一年阈值内)的头寸。净短期损失仅限于每年最多扣除 3,000 美元,可用于抵扣已赚或其他普通收入。

短期损失可以与长期损失形成对比。长期损失由持有超过 12 个月的资产产生,与短期损失有不同的税务处理。

打破短期损失

附表 D表格第二部分申报的所有短期损益来确定的。如果净数字是损失,那么任何超过 3,000 美元的金额(或已婚单独申报的 1,500 美元)都必须推迟到下一年。例如,如果纳税人的短期资本净损失为 10,000 美元,那么他们可以在三年内每年申报 3,000 美元的损失,并在出售资产后的第四年扣除最后的 1,000 美元

短期损失在计算纳税义务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投资损失首先用于抵消同类资本收益(即短期收益)。因此,首先从短期资本收益中扣除短期损失,然后从长期收益中扣除长期损失。然后可以从另一种收益中扣除任何一种类型的净损失。

短期损失示例

例如,如果您有 1,000 美元的短期损失和只有 500 美元的短期收益,那么如果您有净长期收益,则可以从您的净长期收益中扣除 500 美元的净短期损失。如果您今年有总体净资本损失,您可以从其他类型的收入中扣除高达 3,000 美元的损失,例如您的工资和利息收入。投资者可以享受任何超额净资本损失结转至随后年份的利益,从资本收益中扣除,并从其他类型的收入中扣除高达 3,000 美元。如上所述,当使用“已婚单独申报”申报状态时,年度净资本损失扣除限额仅为 1,500 美元。

## 强调

  • 短期损失的金额是资本资产的基础——或购买价格——与出售它所收到的售价之间的差额。

  • 短期亏损是指出售持有一年或更短时间的个人或投资物业而产生的亏损。

  • 短期损失可用于抵消按固定收入征税的短期收益,其范围从 10% 到高达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