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巨魔
什么是专利流氓?
专利流氓是一个贬义词,用于描述利用专利侵权索赔赢得法院判决以谋取利润或扼杀竞争的公司。该术语可用于描述许多利用专利和法院系统赚钱的商业活动。
虽然专利流氓的做法并不违法,但充当专利流氓的公司会在无意开发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下提出专利索赔。最终结果是恶意侵权威胁和许可要求,要求公司花费大量资金来解决这些索赔,而不会增加任何公共利益。专利巨魔也可以被称为“专利鲨鱼”、“经销商”、“营销商”或“海盗”。专利流氓操作可以称为“专利主张公司”、“实体”或“非制造专利权人”。
专利流氓如何运作
专利流氓可能会利用各种方法,利用法律漏洞来创收,而不会产生任何物质利益,也没有任何使用相关专利的意图。专利流氓行为的一个类比是获得在收费公路上收取通行费的权利,而无需对公路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进。假设,专利巨魔将通过收取巨额使用道路的费用或对任何在不知道使用条款的情况下使用道路的人施加严厉惩罚来赚钱。
专利流氓在美国更为普遍,因为专利流氓可以利用美国专利和法院系统中现有的结构性问题。专利流氓在欧洲不太普遍,因为许多欧洲国家规定专利索赔法庭案件的败诉方支付双方的法律费用。这有效地消除了大多数无聊的诉讼。
2013 年 6 月,美国前总统巴拉克·奥巴马 (Barack Obama) 就专利流氓的滥用行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发表讲话:“他们实际上并没有自己生产任何东西,他们只是试图从本质上利用和劫持别人的想法,看看他们是否可以向他们勒索一些钱。” 2014年4 月,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诉讼的 Octane Fitness, LLC 诉 ICON Health & Fitness, Inc. 案的最终裁决使法院更容易实施双方未来在专利索赔法院案件中对败诉方的法律费用。
专利巨魔一词可能起源于一个名为“专利视频”的教育视频,该视频由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师保拉·娜塔莎·查韦斯 (Paula Natasha Chavez) 于 1994 年制作。视频的目的是提醒公司和个人注意一些人认为的武器化专利,以及劝阻未来的专利巨魔。
专利流氓的类型
专利流氓可能会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做法,但由于他们使用的方法很多,因此很难全面了解专利流氓做法:
实施专利,但无意制造产品或提供基于该专利的服务,或不使用它进行研究,或以其他方式将其用于更大的利益
以扼杀竞争为目的,提出毫无根据的专利侵权索赔(这些索赔最终对竞争公司来说比提起诉讼更容易和更便宜。)
购买专利(通常在拍卖中从破产公司处购买),意图起诉竞争公司,声称其产品侵犯了新购买的专利
任何使用专利来执行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流氓也可能涉及场地购物。例如,2015 年,美国 45% 的专利案件是在德克萨斯州东区提起的,该地区的法官拥有专利专业知识和有利于原告的记录。美国最高法院在 2017 年法庭案件中的最终裁决,即 TC Heartland LLC 诉卡夫食品集团品牌有限责任公司,此后限制了专利巨魔的场所购物行为。
当大学或非营利研究机构提出保护未使用专利的要求时,通常不会将其视为专利流氓行为。
## 强调
虽然专利流氓的做法在技术上并不违法,但充当专利流氓的公司会提出专利索赔,而无意开发产品或服务。
专利流氓利用美国专利和法院系统中现有的结构性问题来创收。
专利流氓利用一些涉及专利和法院系统的法律活动和漏洞来赚钱,包括提出虚假的专利侵权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