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 年就业法
什么是 1946 年的就业法?
1946 年的《就业法》是美国国会颁布的一项立法,赋予联邦政府通过美国经济的低通胀来维持劳动力的高就业水平和价格稳定的责任。
根据经济理论,这两个目标直接相互冲突,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持续实现充分就业,需求拉动的通货膨胀将会发生,价格将会上涨。
了解 1946 年就业法
二战结束后,杜鲁门总统颁布了 1946 年的《就业法》。在此期间,数十万美国士兵从战争中返回家园,随着经济从战时商品的生产过渡,许多劳动力都担心找不到工作。
由于几乎所有人都对大萧条记忆犹新,国会通过了 1946 年的《就业法》,命令联邦政府不惜一切代价实现经济稳定和高就业率。该法案的基本目标是为那些寻求工作的人提供工作,并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和购买力。
该法案的核心是其“政策宣言”,其中指出:“国会在此宣布,联邦政府有持续的政策和责任,使用与其需要和义务以及其他基本考虑相一致的一切可行手段。在工业、农业、劳工、州和地方政府的协助和合作下,协调和利用其所有计划、职能和资源,以创造和维护国家政策,以促进和促进自由和竞争性企业和一般福利,为那些有能力、有意愿和寻求工作的人提供有用的就业机会,并促进最大限度的就业、生产和购买力。 ”
经济顾问委员会铺平了道路,该委员会由三名经济学家组成,就经济政策向总统提供建议。该委员会的职责是协助总统准备年度经济报告,就某些政策向总统提供建议,并收集有关美国经济增长和趋势的经济数据和报告。
1946 年就业法的历史
该法案最初是作为 1945 年的《全面就业法案》引入的,但经过多次修订,直到达到签署成为法律的形式。在这些广泛的修订之前,该立法宣布:“所有能够工作和寻求工作的美国人都有权获得有用的、有报酬的、正规的和全职的工作,而美国的政策是确保存在充足的就业机会,使所有完成学业且没有全职家政责任的美国人能够自由行使这项权利。 ”
该法案的最终版本删除了公民拥有工作“权利”的说法。还取消了对维持购买力重要性的承认——即控制通货膨胀的必要性。
这些变化是为了回应众议院某些成员的反对,他们认为原始法案过于激进,并希望产生一个替代方案,“排除……危险的联邦承诺和保证的最后残余(包括标题),但将在行政和立法部门提供某种经济计划机制,并提供适度的公共工程计划。 ”
## 强调
该法案设立了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以帮助在行政层面维持这些政策目标。
1946 年的《就业法》规定了寻求充分就业和低通胀的矛盾政策目标。
该法案还设立了一个国会联合经济委员会,以继续研究与总统经济报告有关的事项。
哈里·S·杜鲁门总统于 1946 年 2 月 20 日签署了这项法律,当时成千上万的美国士兵从二战中返回家园,经济从战时生产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