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
什么是 1986 年的税收改革法案?
1986 年税收改革法案是美国国会通过的一项法律,旨在简化所得税法。为了增加公平性并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该法案的通过降低了普通收入的最高税率,并提高了长期资本收益的税率。
紧随其后的是 1993 年的税收改革法案。
了解 1986 年税收改革法案
1986 年 10 月 22 日,共和党总统罗纳德·里根签署成为法律,1986 年税收改革法案由众议院的理查德·格普哈特 (D-MO) 和参议院的比尔·布拉德利 (D-NJ) 在国会提出。众所周知,该法案是里根两次减税中的第二次,第一次是1981 年的《经济复苏税法》 。
1986 年的税收改革法案将普通收入的最高税率从 50% 降低到28 % ,并将最低税率从 11% 提高到 15%。这是美国所得税历史上第一次同时降低最高税率和提高最低税率。
长期资本收益和普通收入之间的区别。该法案要求资本利得按与普通收入相同的税率征税,将长期资本利得的最高税率从 20% 提高到 28%。
在该法案通过之前,资本收益要么按照替代税以低于普通收入的税率征税,要么根据常规税率表获得部分免税。持有至少 6 个月资产的资本收益的 60% 不计入应税收入。因此,根据以前的税法,净长期资本收益的边际税率仅为其他形式收入的边际税率的 40% 。
除了改变税级外,1986 年的税收改革法案还取消了某些避税措施。它要求声称孩子为受抚养人的人在其纳税申报表上为每个孩子提供社会安全号码,它扩大了替代最低税(AMT)——在所有符合条件的排除、抵免和扣除后个人或公司必须支付的最低税并增加了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扣除以激励房屋所有权。
虽然该法案终止了允许个人扣除消费贷款利息的税法规定,但它增加了个人免税额和与通货膨胀挂钩的标准扣除额。
对于企业,公司税率从 50% 降至 35%。 1986 年的税收改革法案还降低了某些业务费用的免税额,例如商务餐、旅行和娱乐,并限制了某些其他费用的扣除。
1993 年税收改革法案
克林顿政府随后于 1993 年制定了税收改革法案,其中包含针对个人的几项主要规定,例如增加 36% 的税级、增加汽油税以及对收入超过 250,000 美元的已婚夫妇征收 10% 的附加税.它还提高了社会保障福利税并取消了医疗保险的税收上限。税收改革法案是克林顿总统的第一个税收方案之一,它导致了个人和企业税法的许多重大变化。
1993 年税收改革法案是一项立法,也被称为 1993 年收入调节法案。个人并不是唯一受该立法影响的人。例如,公司税率也提高了,同时商誉折旧期延长和国会游说费用扣除的取消。
许多其他税收也提高了,扣除也减少或取消了。该法案也是最早追溯提高税率的法案之一,实际上是在今年年初为纳税人制定了提高税率的法律,尽管该法案已于 8 月 10 日签署成为法律。
## 强调
该法律有效地降低了最高边际税级所得税率,同时消除了几个漏洞。
1986 年税收改革法案是一项全面的税收改革立法,由罗纳德·里根总统通过成为法律。
1986 年的改革是在 1993 年及以后的后续法案中跟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