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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过失

共同过失

什么是共同过失?

共同过失是原告未能对其安全进行合理的注意。原告是对另一方(被告)提起诉讼的一方。如果原告的行为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则共同过失可能会阻碍恢复或减少原告获得的赔偿金额。通常,被告使用共同过失作为辩护。

了解共同过失

确定事故中的过错是保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保险投保人可以提出保险索赔,要求赔偿保险单涵盖的损失或事件。保险公司通过诉讼确保他们只对被保险客户造成的损害负责。同样,保险公司的辩护律师通常试图将责任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审查导致事故的行为,保险公司和法院确定如何分配过错。过错的确定最终将导致决定保险人必须支付多少作为保险索赔的结果。保险公司寻求尽可能少地支付索赔,以免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在某些情况下,提出损害索赔的一方可能会被认定无罪。例如,如果被保险人的财产符合规定,但因灾难性事件而受损,则投保人可能会收到不超过保险限额的全额赔偿。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会发现提出索赔的个人促成了损害赔偿。例如,在被保险人被告知线路有故障但选择不修理后因火灾而损失的财产索赔可能被视为疏忽。法院必须决定投保人的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这是共同过失的本质——并且可以减少或拒绝付款。

州法律

如果它是造成原告伤害的重要因素,一些州允许共同过失。州法律确定共同过失如何影响受害者在事故或损失后获得赔偿的能力。如果受害者有部分责任,一些州允许减少福利,而另一些州则如果受害者在事故中有任何过错,则拒绝支付。

共同过失与比较过失

比较过失用于通过确定被告和原告之间存在多少过错来分配索赔中的过错或责任。在比较疏忽的情况下,过错被分配,并根据确定的疏忽程度按比例判给损害赔偿金。保险索赔中判给的金额可按如下方式计算:原告的赔偿额 =(被告的过错百分比 * 原告的已证明损害赔偿)。

虽然共同过失会减少原告获得的赔偿金额,但比较过失会根据各方参与造成事件的程度来分配经济责任。大多数美国州都通过法规或司法决定采用比较过失而不是共同过失。

共同过失的例子

例如,假设一名长期接触石棉的建筑工人患上了肺癌。随后,他们死了,他们的家人对他们的雇主提起诉讼,理由是他们没有按照行业标准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被告辩称共同疏忽,理由是已故工人每天吸 10 包未经过滤的香烟超过 20 年,这可能导致或促成了他们的癌症。法院在认定过错并判给损害赔偿金后,以原告在保护自己免受肺癌侵害方面的疏忽为由,减少了被告应支付的金额。

## 强调

  • 法院决定投保人的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并且可以拒绝支付保单。

  • 如果他们的疏忽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会,它可能会减少原告的赔偿。

  • 共同过失是指原告对自身安全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