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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身份纳税人

双重身份纳税人

什么是双重身份纳税人?

双重身份纳税人是另一个国家的公民,他在一个日历年内在美国居住的时间足以有资格成为居民外国人,并且在美国境外居住的时间足以有资格成为非居民外国人。

作为外国人,您通常以三种方式之一纳税:作为非居民外国人、居民外国人或双重身份外国人。如果您在同一日历年同时保持这两种身份,则需要以双重身份纳税人的身份申报。

作为双重身份纳税人的分类与个人的公民身份没有任何关系;它仅参考美国税收目的的居民身份。

美国国税局 (IRS) 要求双重身份纳税人提交 1040 表格。双重身份纳税人对在美国居住期间收到的所有来源的收入征税,并且仅对在美国境外收到的美国收入征税

了解双重身份纳税人

双重身份纳税人的指定是基于外国人在美国居住的天数。基本截止日期是 183 天,但美国国税局有一个实质性的存在测试来确定纳税人是否属于这一类别。在美国居住时间不足以满足实质性存在测试的外国人被归类为非居民外国人。

大多数双重身份的纳税人来美国工作并获得允许他们合法工作的绿卡。许多人只会在一个纳税年度,即他们到达的那一年,甚至可能再多一年(他们离开的那一年)拥有这种身份。在这期间,大多数人将在美国生活和工作一整年。

特别注意事项

提交双重身份退货时的限制

双重身份的纳税人无法享受美国公民身份的许多好处。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无法在1040 表上进行标准扣除,但允许进行某些逐项扣除。

例如,当纳税人的报税身份为外籍居民时,可以在当年的部分时间为配偶和受抚养人申请豁免。但双重身份报税人不能以户主身份报税或与配偶共同报税,但如果该人在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与美国公民结婚,则可以使用后一种选择。

提交哪种美国税表取决于该人在一年中最后一天的状态。在税表顶部写上“双重身份纳税人”很重要。美国国税局在其网站上有大量关于美国对外国人征税的信息。

双重身份纳税人示例

Brigitta 是奥地利公民,在 2020 年 6 月 10 日持签证抵达美国之前,她从未访问过美国,并在今年余下的时间里一直待在那里。因为她在美国的时间超过 183 天,所以她符合实质存在测试的要求。

Brigitta 是双重身份的外国人,因为她在同一年既是非居民外国人又是居民外国人。在 1 月 1 日至 6 月 10 日期间,她被视为非居民外国人,并在日历年剩余时间内被视为居民外国人。

在她被归类为外籍居民的那一年的那部分时间里,她将就她从任何来源获得的所有收入缴纳美国联邦税。对于一年中的非居民部分,仅对她从美国来源获得的收入征税。

大多数非居民外国人可以在其工资单 W-4 表格上申请一项预扣津贴,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允许更多。

## 强调

  • 双重身份纳税人是指在美国居住一年大部分时间的外国公民。

  • 大多数双重身份的纳税人来美国工作并获得允许他们合法工作的绿卡。

  • 美国国税局 (IRS) 要求双重身份的纳税人提交 1040 表格。

  • 双重身份纳税人对在美国居住期间从所有来源获得的收入征税,并且仅对在美国境外获得的美国收入征税

  • 美国国税局有一个“实质性存在测试”来确定谁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