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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回

夺回

什么是重新捕获?

收回是资产卖方设定的条件,赋予他/她在一定时期内回购部分或全部资产的权利。这样,它类似于回购协议(repo)。

重新获得还指个人必须将前一年的扣除额加回其收入的情况。

重新捕获的工作原理

重新捕获是用于两方或多方之间的交易活动的术语。它使卖方可以选择在事件发生后的某个时间回购他或她的资产。例如,一家上市公司可能有一个收回条款,该条款允许其在现金水平超过规定的阈值时从市场回购一定比例的股份。当铺是另一个例子,它允许家居用品的卖家在以后收回它们。

租赁协议时,可以看到另一种形式的收回,其中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支付其收入的固定百分比。如果承租人没有产生足够的收入以使租赁合同对出租人有价值,出租人可以选择终止协议并收回对财产的全部控制权,直到找到更有利可图的承租人。

当一个实体被要求将前一年的扣除抵免加回收入时,就会发生重新获取。例如,当企业出售资产并且必须收回(加回)一些折旧时,这称为折旧收回

重新获得折旧扣除

折旧回收是从出售可折旧资本财产中获得的收益,必须报告为收入。当资产的销售价格超过计税基础或调整成本基础时,将评估折旧回收。因此,这些数字之间的差异通过将其报告为收入来“重新获得”。收回是一项税收规定,允许美国国税局 (IRS) 对纳税人用来抵消其应税收入的任何有利可图的资产出售征税。由于资产的折旧可用于扣除普通收入,因此处置资产的任何收益都必须报告为普通收入,而不是更有利的资本收益

评估折旧回收的第一步是确定资产的成本基础。原始成本基础是购买资产所支付的价格。调整后的成本基础是原始成本基础减去任何允许或允许发生的折旧费用。例如,假设购买了 10,000 美元的商业设备,每年的折旧成本为 2,000 美元。四年后,其调整后的成本基础将为 10,000 美元 - (2,000 美元 x 4) = 2,000 美元。

如果出售设备以获取收益,折旧将被收回。如果四年后,设备以 3,000 美元的价格出售,则企业将获得 3,000 美元 - 2,000 美元 = 1,000 美元的应税收益。由于资产以 10,000 美元购买而仅以 3,000 美元出售,因此很容易认为出售发生了损失。但是,损益是根据调整后的成本基础而非原始成本基础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报告重新获得的 1,000 美元收益。

## 强调

  • 收回允许某些资产或财产的卖方在以后收回部分或全部。

  • 卖方可以选择在特定时间窗口内以高于最初出售价格的价格回购已售出的商品。

  • 在税务会计中,收回是由于上一期间的某些扣除而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更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