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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损失条款

应付损失条款

什么是应付损失条款?

应付损失条款是一种保险合同背书,其中保险人向第三方支付损失,而不是指定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付损失条款将损失收款人的权利限制为不高于被保险人所保证的权利。

应付损失条款也可以称为损失收款人条款。

应付损失条款如何运作

应付损失条款表示第三方(称为损失收款人)收到为损失支付的资金。通常,损失收款人被登记为收款人,因为在被保险财产中存在利益转让

应付损失条款通常用于保护已出租财产或延长信贷的贷方。它们经常出现在商业财产保险合同中**,**专门针对融资财产,其中抵押贷款持有人是损失收款人。由于财产上存在留置权,因此损失收款人也称为留置权人。

重要

损失收款人可以是贷款人、出租人、买方、财产所有人或对被保险财产有利益的任何其他方。

应付损失条款也常见于个人和商业汽车保单和海事保险合同中。

应付损失条款示例

在为购车融资时,买方必须同意为担保财产投保。通常,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FI) 会要求对保险范围进行验证,并坚持将其登记为保单上的损失收款人。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贷方实施强制投保

将贷方列为损失收款人可确保无论潜在损失如何,都将得到补偿。简而言之,它本质上是贷方减少未偿还贷款的安全网。

由于车辆的购买者不是抵押品的唯一所有者,因此索赔支票将支付给司机和贷方——或直接支付给维修店。在全损的情况下,贷方将首先得到偿付。

损失应付条款要求

保险合同通常会限制从发生损失到提出索赔之间的时间。时间限制可能会根据所涵盖的风险类型而有所不同,因为有些损失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形成。

如果发生损失,被保险人通常需要提出索赔。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损坏或损失证明,则损失收款人将负责提出索赔。

保险人可以向被保险人和损失收款人分别支付。当向损失收款人付款时,保险人享有向造成损失的任何第三方追索和追回资金的合法权利。换句话说,损失收款人在保险公司支付损失后放弃其要求任何第三方损害赔偿的权利。

如果投保人在向损失收款人提交资金后取消保单,则损失收款人必须将留置权转让给保险公司,以相等于支付的损失。

特别注意事项

当损失收款人的关注不受保护时,应付损失条款的措辞通常会详细说明例外情况。这些案件包括欺诈、虚假陈述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例如故意损坏或毁坏财产。

如果损失的收款人知道诸如车辆之类的财产改变了所有权或面临更大的损坏或损失风险,则损失收款人也可能失去其保护。如果保险人有理由拒绝向投保人付款,则保险人没有义务向损失收款人付款。

## 强调

  • 应付损失条款是一种保险合同背书,其中保险人向第三方支付损失,而不是指定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 损失收款人通常被登记为收款人,因为它在被保险财产中有权益转让。

  • 它们常见于商业财产、汽车和海上保险合同中。

  • 应付损失条款通常用于保护已出租财产或延长信贷的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