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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论

挪用论

什么是盗用理论?

盗用理论假设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证券的人对信息来源实施了证券欺诈。在美国,根据盗用理论有罪的人可能会被判内幕交易罪。

尽管美国证券法并未明确禁止内幕交易,但内幕交易被视为禁止欺诈性交易行为,因此在使用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时是非法的

理解盗用理论

盗用理论不同于经典的内幕交易理论。经典理论针对的是公司内幕人士违反对与内幕人士进行交易的股东的义务。知情人可能是公司的雇员、董事或高级职员。

另一方面,盗用理论禁止接收非公开信息的公司局外人进行交易。当外部人员收到有关公司的机密或内幕信息并使用该信息进行交易时,就发生了盗用。局外人背叛了消息来源的信任,很可能是公司内部人士。

##盗用理论的例子

盗用理论在最高法院对 James H. O'Hagan 的定罪中获得了突出地位。作为一名律师,O'Hagan 根据有关收购Pillsbury Corporation 的内幕信息采取了行动。 美国与奥哈根是该理论的一个分水岭案例。

挪用理论适用于 1980 年代房地产开发商 Carl Reiter 的内幕交易案。在与朋友打高尔夫球时,建议 Reiter 购买连锁药店 Revco Drug Stores 的股票。这位朋友提供了即将进行的合并对投资者有利的内幕消息。 Reiter 听从了他朋友的建议,买入了该股票,并在朋友的提示被证明是正确的情况下通过出售他的股票获得了 2,625 美元的利润。

在没有进一步参与 Revco 公司的情况下,Reiter 并不知道他参与了非法内幕交易。两年后,所有使用非公开信息的 Reiter 和他的朋友都被指控犯有盗用理论下的内幕交易。他们从披露非公开信息的人那里收到信息。 Reiter 被要求从非法投资中获得利润,并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罚款。

## 强调

  • 盗用理论旨在保护证券市场,使其保持公平和高效。

  • 盗用理论是判定内幕交易者有罪的法律原则。

  • 盗用理论禁止基于公司外部人员收到和使用的非公开信息进行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