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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

什么是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是一种公司行为,其中一家公司提出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要约。在收购要约中,提出要约的公司称为收购方,而要约的主体称为目标公司。收购公司通常提供现金、股票或两者的组合,以试图控制其目标。

了解收购要约

任何预期对其利益相关者(例如股东和债权人)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活动都称为公司行为。公司行动需要公司董事会(B of D)的批准,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某些利益相关者的批准。公司行动可能会有所不同,从破产和清算到收购要约等并购 (M&A)。

收购方的经理通常有不同的理由进行收购要约,并且可能会引用某种程度的协同效应、税收优惠或多元化。例如,收购方可能会因为目标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与其自己的一致而追求目标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接管它可以帮助收购方消除竞争或进入一个全新的市场。

收购中的潜在收购方通常以现金、股票或两者混合的形式出价收购目标公司。报价被提交给公司的 B of D,后者要么批准要么拒绝交易。如果获得批准,董事会将与股东一起投票以供进一步批准。如果他们愿意继续进行,则该交易必须由司法部 (DOJ) 进行审查,以确保其不违反反垄断法

实证研究参差不齐,但历史表明,在合并后的分析中,目标公司的股东通常受益最多,可能从收购方支付的溢价中受益。与许多流行的好莱坞电影相反,大多数合并都是友好的。尽管鲨鱼恶意收购的想法很有趣,但公司内部人士知道,恶意收购是一项昂贵的事业,而且许多失败,这在专业上可能代价高昂。

大多数收购要约一开始是友好的。

收购要约的类型

通常有四种类型的收购要约:友好的、敌意的、反向的或后空翻。

### 友谊赛

当收购方和目标公司共同协商交易条款时,就会发生友好的收购要约。目标公司的 B of D 将批准该交易,并建议股东投票支持该要约。

连锁药店 CVS 以 690 亿美元的现金和股票友好收购了 Aetna。该交易于 2017 年 12 月宣布,于 2018 年 3 月获得两家公司股东的批准,然后于 2018 年 10 月获得美国司法部的批准。

敌对

敌意要约不是通过目标公司的 B of D,而是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提出要约。恶意投标人发出要约收购,让股东有机会在设定的时间范围内以可观的溢价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方。

与友好收购不同,目标公司不愿完成合并,可能会采取某些策略以避免被吞并。这些策略可以包括毒丸金色降落伞

### 撤销

反向收购要约中,一家私营公司出价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由于上市公司已经在交易所交易,此次收购可以帮助私营公司上市,而无需经历繁琐而复杂的提交完成首次公开募股(IPO) 所需文书工作的过程。

后空翻

后空翻收购出价在企业界相当罕见。在这种投标中,收购方希望成为目标公司的子公司。合并完成后,收购方保留对合并后公司的控制权,该公司通常以目标公司的名义命名。当收购方缺乏对目标的品牌认知时,通常会使用这种类型的收购。

收购要约示例

2011 年 7 月,激进投资者卡尔·伊坎提议向 Clorox 股东支付每股 76.50 美元,以将公司私有化。当时,伊坎是该公司的最大股东,从 2010 年 12 月开始积累了 9% 的股份。然而,他主动出价被董事会拒绝。

伊坎随后将其报价提高至每股 80 美元,对该公司的估值为 107 亿美元。这个提议也被董事会拒绝了。他的出价失败,伊坎试图接管公司的董事会。面对公司和股东的强烈抵制,他于当年9月中止了努力。

## 强调

  • 收购要约是公司提出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要约的公司行为。

  • 收购公司通常为目标公司提供现金、股票或两者的组合。

  • 根据要约的类型,收购要约通常会提交给目标公司的董事会,然后提交给股东批准。

  • 协同效应、税收优惠或多元化可能被认为是收购要约背后的原因。

  • 有四种类型的收购要约:友好、敌意、反向或后空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