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蔑视法庭

蔑视法庭

什么是藐视法庭?

藐视法庭是对法庭的不尊重或不服从或干扰其有序程序的行为。

理解藐视法庭

根据美国法典第 18 条,藐视法庭包含三个基本要素:

  1. 任何人在其在场或附近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2. 其官员在公务交易中的不当行为;

  3. 不服从或抗拒其合法的令状、程序、命令、规则、法令或命令。

藐视法庭大致分为两类:刑事与民事,以及直接与间接。由于刑事藐视法庭是普通意义上的犯罪,因此此类藐视法庭指控是惩罚性的——涉及罚款或监禁——并且与正在审理的基础案件分开。民事藐视法庭指控旨在迫使未来遵守法院命令,并且可以通过服从来避免。

直接蔑视发生在法院在场的情况下,而间接蔑视发生在法院在场之外。

法官在决定藐视法庭的人以及藐视法庭的类型方面有很大的自由度。参与法律程序的任何一方——从证人和被告到陪审员和律师——的不尊重、不服从、蔑视或干涉的行为都可以被视为藐视法庭。

特别注意事项

社交媒体的使用呈指数增长,给司法系统带来了新的挑战。为确保陪审员的公正性,避免误审的可能性,法院一直指示陪审员除了在庭审中提出的证据外,不要寻求有关案件的信息,并避免在作出判决之前就案件进行沟通。

2010 年,路透社法律研究发现,自 1999 年以来,美国至少有 90 项判决因陪审员与互联网相关的不当行为而受到质疑。

过去,陪审员曾因在陪审团任职期间使用互联网藐视法庭而被判入狱。 2011 年,英国一名陪审员在 Facebook(现 Meta)上与一名被告交换信息后,被判处 8 个月监禁,成为该国第一位因与互联网相关的藐视法庭罪被起诉的陪审员,导致多人- 百万英镑的试验崩溃。

两年后的 2013 年,两名英国陪审员因其中一人在 Facebook 上对被告发表评论,而另一名陪审员对他作为陪审员参与的案件进行在线研究,被判入狱两个月。 .

藐视法庭的例子

Martin A. Armstrong 案是民事藐视法庭的著名例子。阿姆斯特朗是一位前财务顾问,他创立了一家名为普林斯顿经济国际的公司,他在证券欺诈民事诉讼中被美国政府指控实施 30 亿美元的庞氏骗局。

2000 年 1 月,一名联邦法官命令他向政府上缴价值 1500 万美元的金条、稀有硬币和古物。阿姆斯特朗声称他没有这些资产,而且他一再无法提供这些资产,导致他因各种犯罪行为被判入狱七年,以及与藐视法庭指控有关的罚款。

2007 年 4 月,阿姆斯特朗在承认一项共谋隐瞒交易损失数亿美元的罪名后被判处五年监禁。他于 2011 年 3 月出狱。

## 强调

  • 如果满足这四个标准,法官可能会认为违法者藐视法庭,这会带来一系列惩罚,包括罚款和监禁。

  • 藐视法庭大致分为两类:刑事与民事,以及直接与间接。

  • 藐视法庭是个人不服从法官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法庭法律程序的违法行为。

  • 法庭上的任何人,从被告人或原告人到证人或律师,都有可能被控藐视法庭。

  • 根据美国法典第 18 条,藐视法庭包含四个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