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全损
什么是建设性总损失?
当估计的维修费用超过财产的保险价值时,保险人宣布被保险财产为推定全损。这表明保险人已决定支付财产的保险价值,而不是支付使其恢复到以前的状态。
该术语还指以相关保险的全部价值结算的保险索赔。
无论如何,该过程揭示了获得涵盖被保险财产全部价值的保险的重要性,而不是将其保险到较低水平以节省保费。
- 如果修理估价超过其全部保险价值,理赔员宣布财产为推定全损。
- 保险公司随后向索赔人支付全部保险价值。
- 如果索赔人未能为其财产全额投保,他们可能会遭受损失。
了解建设性的总损失
车辆的推定全损意味着损坏程度如此之大,以至于维修将等于或超过车辆的成本或其保险限额。这种类型的损失在正面碰撞或完全残骸中很常见,尽管它也可能发生在账面价值很小的旧车辆遭受损坏时。
当房屋被火灾或其他灾难摧毁时,推定全损是常见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理赔的一部分,被保险人可以允许保险人对被保险财产承担所有权利。通常,在政策解决后,物业会被拆除、报废或回收作为零件。
接受建设性全损解决方案的索赔人将财产所有权交给保险公司。
建设性全损示例
将被保险财产宣布为推定全损并不总是符合被保险人的最佳利益,特别是如果他们未能获得足以涵盖所有意外情况的保险。
考虑一下 Derrick,他拥有两辆新的平板拖车,拖车 A 和 B,价格分别为 25,000 美元和 30,000 美元。 Derrick 决定通过为他的两辆拖车投保每辆 15,000 美元来节省保费。他认为他可以自己修复拖车的任何损坏。
Derrick 随后发生事故,导致拖车 A 损失 12,000 美元,拖车 B 损失 9,500 美元。他认为他的承保范围就足够了。然而,理赔员认定事故构成了两辆拖车的推定全损,并向杰夫支付了 30,000 美元的索赔。
覆盖不足时
Derrick 本来可以花 30,000 美元修理他的两辆拖车,但由于它们是推定的全损,他不得不将拖车的所有权交给保险公司。理赔员以 40,000 美元的价格将拖车卖给了打捞买家。他能够为 Derrick 的索赔向保险公司报销,并产生了 10,000 美元的利润,这给了 Derrick。
尽管如此,即使平板拖车的成本保持不变,Derrick 仍有 40,000 美元来更换成本为 55,000 美元的设备。如果 Derrick 使用了更准确的陈述价值,他的保险费会更高,但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即使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他的拖车也会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