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损失再保险
什么是超额损失再保险?
超额损失再保险是一种再保险,在这种再保险中,再保险公司对分出公司超过指定限额的损失进行赔偿或补偿。再保险公司是为保险公司提供财务保障的公司;分出公司是将保险组合转让给再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
超额损失再保险是一种非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自留为基础。通过非比例再保险,分出公司同意在预定水平上接受所有损失。
根据合同的语言,超额损失再保险可以适用于保单期内的所有损失事件,也可以适用于总损失。条约还可以使用随每项索赔而减少的损失范围。
了解超额损失再保险
条约或临时再保险合同通常规定再保险人将负责的损失限额。该限额在再保险合同中约定;它保护再保险公司免于承担无限责任。通过这种方式,条约和临时再保险合同类似于标准保险合同,提供高达特定金额的保险。虽然这对再保险公司有利,但它使保险公司有责任减少损失。
超额损失再保险采用与条约或临时再保险不同的方法。再保险公司对超过一定限额的损失总额承担责任。例如,具有超额损失准备金的再保险合同可能表明再保险人对超过 500,000 美元的损失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总损失达到 600,000 美元,则再保险公司将负责 100,000 美元。
超额损失再保险的运作方式也略有不同。与其要求再保险人对超过一定金额的所有损失负责,合同可以改为表明再保险人对超过该阈值的一定百分比的损失负责。这意味着分出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分担总损失。
例如,具有超额损失准备金的再保险合同可能表明再保险人对超过 500,000 美元的损失承担 50% 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总损失达到 600,000 美元,再保险公司将负责 50,000 美元,分出公司将负责 50,000 美元。
超额损失再保险保单通过为自己提供过度损失保险,为分出保险公司的权益和偿付能力提供了更多保障。当发生异常或重大事件时,它还可以提供更高的稳定性。
再保险还允许保险公司承保涵盖更大风险的保单,而不会过度提高偿付能力边际的成本——以公允价值计算的保险公司资产被认为超过其负债和其他可比资产的金额承诺。事实上,再保险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大量流动资产,以防出现特殊损失。
## 强调
超额损失再保险的运作方式也略有不同;合同可能不要求再保险人对超过一定金额的所有损失负责,而是表明再保险人对超过该阈值的一定百分比的损失负责。
超额损失再保险采取与条约或临时再保险政策不同的方法;再保险公司对超过一定限额的损失总额承担责任。
超额损失再保险是一种再保险,其中再保险人对分出公司超过指定限额的损失进行赔偿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