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法登法案
什么是麦克法登法案?
1927 年的麦克法登法案是一项联邦立法,赋予各州管理本州内银行分支机构的权力。这包括位于州界内的国家银行分行。麦克法登法案旨在通过允许国家银行在国家限制范围内开设分支机构来与国家银行竞争。
麦克法登法案包括其他几项重要条款。 12 家联邦储备银行的特许状原定于 1934 年到期。该法案将联邦储备区银行重新特许为永久性,消除了之前 20 年的特许状限制。它还修订了广泛的银行法,以扩大美联储成员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的服务。
了解麦克法登法案
1927 年 2 月 25 日,卡尔文·柯立芝总统将麦克法登法案签署为法律。该法案出现在 1920 年代的繁荣年代,当时天空似乎是股票、银行和经济的极限。 1914 年成立的美联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银行家和政界人士都称赞美联储在加强经济方面的作用。
在美联储成立之前,美国被视为金融不稳定。恐慌、季节性现金紧缩和银行倒闭率居高不下,使美国经济成为国际和国内投资者投入资金的风险更高的地方。缺乏可靠的信贷阻碍了包括农业和工业在内的许多部门的增长。
麦克法登法案试图通过解决影响美联储和国家银行体系的三个关键问题来支持 1920 年代的经济成功。
美联储宪章
第一个问题是美联储章程的长度。建立联邦储备区银行的原始章程将于 1934 年到期,要求国会在 20 年后对银行进行重新特许。如果国会未能通过重新特许,美联储将有效解散。
这样的决定并非没有先例。国会于 1811 年反对美国第一银行和 1836 年美国第二银行的重新特许。
国家银行分行
麦克法登法案解决的另一个问题是分行银行业务。当时,根据联邦政府公司章程运营的国家银行被限制在多个建筑物中运营。另一方面,各州政府授予的公司章程在这个问题上有所不同。一些州允许银行在多个地点或分支机构之外开展业务。麦克法登法案允许国家银行在州政府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多个分支机构。但是,该法案禁止州际银行业务,禁止银行跨州拥有和经营。
###银行之间的竞争
在《麦克法登法案》之前,作为美联储成员的商业银行比非美联储成员的商业银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在许多情况下,成员银行不得不维持更大的准备金,并被禁止向其客户提供某些被认为风险太大的贷款。麦克法登法案放宽了对成员银行的这些限制,使它们能够更有效地与非成员商业银行竞争。
对麦克法登法案的批评
麦克法登法案因在美联储成员银行和非成员银行之间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而受到赞誉。然而,其宽松的监管将在 1929 年的崩盘中产生影响,导致随后发生的大萧条时期的银行倒闭。
麦克法登法案禁止跨州银行业务受到立法者和银行当局的批评,称该限制使区域银行无法免受当地经济衰退的影响。小型区域性银行没有足够的多元化贷款组合来承受影响特定地区或州的经济事件。通过批准州际银行业务,银行将不太容易受到任何可能导致银行倒闭的特定经济事件的影响。
1994 年,Riegle-Neal 州际银行和分支机构效率法案废除了麦克法登法案中禁止州际银行业务的规定。它允许资本充足的银行通过与其他银行合并在各州开设有限服务银行分支机构。这导致了美国全国性银行的兴起。
## 强调
该法案还将美联储的章程延长至永久性,并减少了对作为美联储成员的商业银行的监管。
1994 年的里格尼尔法案废除了麦克法登法案中禁止跨州银行业务的条款,从而使国家银行能够跨州开设分支机构。
虽然《麦克法登法案》允许国家银行在州范围内经营多个分支机构,但它禁止州际银行业务或跨州扩张银行。
1927 年的麦克法登法案是一项美国联邦法律,赋予各州管理位于州境内的银行分支机构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