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质押
什么是再抵押?
再质押是银行和经纪商出于自身目的使用其客户作为抵押品的资产的一种做法。允许对其抵押品进行再抵押的客户可以通过降低借贷成本或费用回扣来获得补偿。在再质押的典型示例中,对冲基金已通过主要经纪公司作为抵押品的证券被经纪公司用于支持其自己的交易和交易。
了解再抵押
雷曼兄弟倒闭和随后的 2008-09 年信贷紧缩之后,对冲基金变得更加谨慎。在美国,根据 SEC 规则 15c3-3,经纪自营商对抵押品的再抵押仅限于向客户提供的贷款金额的 140%。
当贷方使用资产作为借款人债务的抵押品并将其价值用于偿付自己的义务时,就会发生再质押。为了做到这一点,贷方可以使用承诺作为抵押品的各种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各种证券。
再质押和质押的要素
如果客户将一些证券作为存款留给经纪人,通常是在保证金账户中,然后经纪人将这些证券用作他自己的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或作为贷款的支持,就会发生再抵押。
当借款人承诺将资产的权利作为一种抵押形式以换取资金时,就会发生质押。一个常见的例子发生在初级住房市场,借款人使用他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贷款的抵押品。
即使借款人声称对该财产拥有一定程度的所有权,但如果未按要求付款,贷方仍可以扣押该资产。类似的情况发生在其他抵押贷款中,例如汽车贷款,以及设置保证金账户以支持其他交易行为。
通过再抵押,相关资产已被承诺给借款人原本意图之外的机构。
例如,如果某块不动产作为抵押贷款的抵押品,贷方将资产质押给另一家金融机构以换取贷款,如果抵押贷方倒闭,第二家金融机构可能对该不动产提出债权.
## 强调
直到 2007 年,再抵押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在雷曼兄弟倒闭和随后的 2008-09 年信贷紧缩之后,对冲基金变得更加谨慎。
当借款人承诺将资产的权利作为一种抵押形式以换取资金时,就会发生质押。
当贷方利用其对抵押品的权利参与自己的交易时,就会发生再质押,通常是希望获得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