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要受益人
什么是次要受益人?
次要受益人,也称为或有受益人,是指当主要受益人在设保人之前去世时,根据遗嘱、信托或账户(例如保险单或年金)继承资产的个人或实体。
次要或或有受益人仅在满足某些条件时才继承资产,例如主要受益人死亡或主要受益人决定放弃继承。如果在设保人死亡时无法找到主要受益人,资产可以转移给次要受益人。找到主要受益人的要求和时间因管理资产的账户或法律文件而异。
了解次要受益人
各方还可以指定退休账户或其他投资和退休工具的次要受益人;如果主要受益人不能继承资产,这样做可以避免遗嘱认证。例如,在签发保险单、年金、401(k)、529 大学储蓄计划、健康储蓄账户 ( HSA ) 或信托后,账户持有人会说出他想要的人或事物(例如信托或慈善机构)死后领取财产。有时,如果账户持有人丧失行为能力,指定方可以收到资产。在这些情况下,通常可以指定多个主要或或有受益人,并在选定的受益人中分配百分比。许多政策禁止分配金额,因为价值可能会在帐户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发生变化,因此可能会在死亡时产生问题。
指定受益人可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例如,一些账户允许指定每个账户,如果受益人先于账户持有人去世,受益人的继承人将收到分配的资产。
特别注意事项
遗嘱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声明,详细说明了一个人希望如何在死后分配其资产。尽管其格式各不相同,但大多数都遵循相当统一的布局,首先声明立遗嘱人必须年满 18 岁或已婚,已达到法定年龄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制定遗嘱。此外,遗嘱指定执行人(执行或执行遗嘱的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和受益人。例如,遗嘱可以逐项列出银行账户并将财产分配给几个人。共同拥有的资产也相应地进行分割。在遗嘱中,尽可能明确和具体以避免法律挑战和相关费用至关重要。
大多数州要求在执行遗嘱时有证人在场。例如,在爱荷华州,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有两名年满 16 岁的称职证人。这些人必须在立遗嘱人和彼此在场的情况下签署遗嘱。此外,立遗嘱人必须在证人面前口头证明这是他或她的遗嘱。
在某些情况下,遗嘱可以自我证明。如果在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和证人都签署了描述遗嘱执行方式的宣誓书,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在所有情况下,建议在律师的协助下确保遗嘱有效并按要求执行其指示。
## 强调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主要受益人放弃继承或丧失行为能力,次要受益人可能会继承资产。
可以在遗嘱、信托、退休或投资账户以及资产可继承的其他账户中指定次要受益人。
如果主要受益人在设保人之前去世,次要或或有受益人是指被指定继承资产的个人或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