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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

什么是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是一个经济问题,每个人都有消费资源的动机,但以牺牲其他每个人为代价——无法排除任何人消费。最初,它是通过询问如果每个牧羊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让他们的羊群在共同的田野上放牧会发生什么而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最大利益行事,就会导致有害的过度消费(所有的草都被吃掉了,对每个人都不利)

该问题还可能导致投资不足(因为谁来支付种植新种子的费用?),并最终导致资源完全枯竭。由于对资源的需求超过了供应,每个消耗额外单位的人都会直接伤害其他人——以及他们自己——他们无法再享受这些好处。通常,所有个人都可以毫无障碍地轻松获得感兴趣的资源(即“公地”)。

理解公地的悲剧

公地悲剧是一种经济理论,它假设个人倾向于利用共享资源,以致需求大大超过供应,随后,资源变得无法供整体使用。该理论的准确性是经济学家之间争论的一个主题,有些人认为它的应用可能受到高度限制。

受教育的进化生物学家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于 1968 年在同行评议的《科学》杂志上写了一篇题为“公地悲剧”的科学论文。该论文解决了人们日益关注的人口过剩问题,哈丁举了一个例子:牧羊地,取自早期英国经济学家威廉·福斯特·劳埃德(William Forster Lloyd)在描述人口过剩的不利影响时。在劳埃德的例子中,作为私有财产持有的牧场将受到土地所有者的审慎限制,以保护土地的价值和畜群的健康。共同拥有的牧场将因牲畜过度饱和,因为牲畜食用的食物由所有牧羊人共享。

哈丁的观点是,如果人类面临与畜群例子相同的问题,每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行事,并尽可能多地消耗通常可获得的稀缺资源,从而使资源更难找到。

##公地悲剧经济学

竞争性且非排他性时,可能会发生公地悲剧。这些类型的物品被称为公共资源物品(与私人物品、俱乐部物品或公共物品相反)。

竞争商品意味着只有一个人可以消费一单位商品(即,它不能像单独观看电视节目与与朋友一起观看一样共享);并且,当某人消费一单位商品时,该单位不再可供其他人消费。换句话说,所有消费者都是竞争该商品单位的竞争对手,每个人的消费从可用商品的总库存中减去。请注意,为了使公地悲剧发生,商品也必须是稀缺的,因为非稀缺商品在消费中不会具有竞争性;根据定义,如果它不是稀缺的(例如可呼吸的空气),总会有很多东西可以去。非排他性商品意味着个人消费者在您拿到商品之前无法阻止其他人也消费该商品。

正是这种属性(共同池、稀缺性、消费竞争和非排他性)的组合为公地悲剧奠定了基础。每个消费者通过在其他人耗尽资源之前尽可能快地消费尽可能多地从商品中获得价值最大化,并且没有人有动力再投资于维护或复制商品,因为他们无法阻止其他人通过为自己消费产品来挪用投资的价值。商品变得越来越稀缺,最终可能完全耗尽。

克服公地悲剧

理解和克服公地悲剧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制度和技术因素在商品的竞争和排他性中所起的作用。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出许多不同的方法来划分和执行对经济商品和自然资源的专有权,或惩罚在历史进程中过度消耗公共资源的人。

监管解决方案

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自上而下的政府监管或对公共池资源的直接控制。规范消费和使用,或合法排除某些个人,可以减少过度消费,政府对资源保护和更新的投资有助于防止资源枯竭。例如,政府法规可以限制在政府土地上放牧的牛数量或发布捕鱼配额。然而,自上而下的政府解决方案往往会受到经济中央计划和政治驱动过程中固有的众所周知的寻租委托代理和知识问题的困扰。

将资源的私有财产权分配给个人是另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有效地将公共池资源转化为私人物品。从制度上讲,这取决于发展某种机制来定义和执行私有财产权,这可能是现有私有财产制度相对于其他类型商品的产物。从技术上讲,这意味着开发某种方法来识别、测量和标记公共池资源的单位或地块,并将其标记为私有财产,例如给特立独行的牛打上商标。

这种解决方案可能会遇到一些与自上而下的政府控制相同的问题,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这种私有化过程是通过政府强行控制公共池资源然后将资源分配给私有产权的方式发生的基于销售价格或简单的政治恩惠对其臣民。事实上,这正是劳埃德真正主张的,因为他在英国议会的“圈地法案”期间写作,该法案将传统的公共财产安排剥离为牧场和农田,并将土地划分为私人所有。

集体解决方案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领导的经济学家所描述的合作集体行动。在英国圈地法之前,农村村民和贵族(或封建)领主之间的习惯安排包括共同使用大多数牧场和农田,并管理它们的使用和保护。通过限制对当地农民和牧民的使用,通过轮作和季节性放牧等实践管理使用,并对过度使用和滥用资源提供可执行的制裁,这些集体行动安排很容易克服公地悲剧(以及其他问题) .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也是仅有的两位女性之一。

特别是,在技术或自然物理挑战阻碍将公共资源方便地划分为小型私人地块的情况下,集体行动可能是有用的,而是依靠通过调节消费来解决商品在消费中的竞争的措施。这通常还涉及将资源的访问权限限制为仅对集体行动安排的参与方,有效地将公共池资源转换为一种俱乐部产品。

公地悲剧的例子:捕鱼权

纽芬兰海岸附近的 Grand Banks 渔业是公地悲剧的一个典型例子。数百年来,该地区的渔民认为该渔场盛产鳕鱼,因为该渔业支持了他们利用现有捕鱼技术可以进行的所有鳕鱼捕捞活动,同时每年仍通过鳕鱼的自然产卵周期进行自我繁殖。然而,在 1960 年代,捕鱼技术的进步使得渔民可以捕获相对大量的鳕鱼,这意味着鳕鱼捕捞现在是一项竞争性活动;每次捕捞在海中留下的鳕鱼越来越少,足以开始耗尽养殖种群并减少下一个渔民或下一季可能捕获的数量。与此同时,既没有有效的产权框架,也没有共同监管捕捞的制度性手段。渔民开始相互竞争以捕捞越来越多的鳕鱼,到 1990 年,该地区的鳕鱼数量如此之少,整个行业都崩溃了。

在某些情况下,公地悲剧可能导致公用池资源的彻底和永久消除。渡渡鸟的灭绝就是一个很好的历史例子。渡渡鸟是一种易于捕猎、不会飞的鸟类,只原产于几个小岛屿,它是一种现成的肉类来源,可以喂饱在南印度洋旅行的饥饿水手。由于过度捕猎,渡渡鸟在 1598 年被荷兰水手发现后不到一个世纪就灭绝了。

鉴于前面的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哈丁最初引用的例子并不是公地悲剧的历史例子。劳埃德时代的英国牧场早已不再是公共资源,而是由于其他社会、经济和政治趋势而从公共财产集体行动安排转变为更加私有化的土地持有安排。

## 强调

  • 这会导致过度消费并最终耗尽公共资源,损害每个人的利益。

  • 公地悲剧的解决方案包括强加私有财产权、政府监管或制定集体行动安排。

  • 公地悲剧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问题,当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时忽视社会福祉时会发生。

  • 要发生公地悲剧,资源必须是稀缺的、在消耗上具有竞争性并且是非排他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