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持有基础
什么是票据持有基础?
票据持有制是一种收入确认方法,收入在销售点确认,但货物直到以后才交付给买方。请注意,这偏离了公认会计原则(GAAP),即在货物运往买方时确认交易的收入。
使用票据持有基础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有争议的做法,因为它允许卖方立即确认收入,可能会为了财务报告目的而夸大其净收入。在某些严格的条件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确实允许一些企业使用票据持有基础方法来确认收入;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
了解票据持有基础
票据持有制是一种激进的收入确认方法。因此,必须满足严格的条件才能应用这种类型的收入确认。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说法,它只能在交易符合七项标准的情况下使用。必须满足所有七个标准才能合法使用票据持有。
七个标准:
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承诺购买货物。
买方必须承担拥有货物的风险。
买方必须要求延迟交货,并且他们必须有商业理由这样做。
在此基础下销售的任何商品在销售时必须是制成品。
货物不得用于履行任何其他订单,因此应将其隔离。
卖方不得对买方承担额外义务。
必须为货物安排一个合理的交货日期。
主观考虑
一旦满足所有七个标准,SEC 在确定票据持有基础的适当性时还会考虑其他几个主观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卖方使用票据持有交易的历史
卖方针对该特定交易修改其正常销售条款的程度
卖方持有风险的保险范围
卖方持有货物的程度产生或有销售
如果商品的市场价值下降,买方将失去的潜在价值
Bill-and-Hold 基础的真实示例:Sunbeam
以下是不恰当地使用开票并持有收入确认基础的示例。 1996 年,一家小型家电公司 Sunbeam 聘请了一位企业转型专家来帮助他们对财务状况不佳的公司进行必要的改变。被聘为首席执行官(CEO) 的 Al Dunlap 使用了一种保留策略,以及其他欺诈性会计技术,以使 Sunbeam 的财务业绩看起来比实际情况更好。结果,Sunbeam 的股价暴涨。
1997 年,Sunbeam 以记账方式销售了许多产品。这些产品被卖给了其他公司,但在 Sunbeam 的账簿上记录了收入后,它们仍留在仓库中。 Sunbeam 的净收入在 1997 年被人为夸大,因为这些销售记录的收入通常会在 1998 年产品运出给客户时记录。同样卷入安然丑闻的注册会计师(CPA) 公司Arthur Andersen对该公司 1997 年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1998 年,邓拉普被免职,因为董事会(BoD) 意识到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实质性地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由于多次诉讼,他被迫支付 500,000 美元的罚款,并被禁止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高级职员。
## 强调
这种方法经常被滥用,因此受到高度监控,因为它具有人为增加当期利润的能力。
此外,在确定使用票据持有基础的适当性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几个主观或道德因素。
只有当交易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七项标准时,才能使用票据持有。
开票并持有基础是一种有争议的收入方法,它在销售点确认收入,而货物直到以后才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