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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要约权

首次要约权

什么是优先要约权?

优先要约权 (ROFO) 是一项合同义务,允许持有人在所有者试图将其出售给其他人之前购买资产。如果权利人对该财产不再感兴趣,则卖方可以将其出售给第三方。首次要约权最常用于房地产行业和企业销售。

了解优先要约权

优先要约权通常写入合同,例如租赁协议或商业伙伴关系。它在所有者想要出售资产或不动产时触发。根据合同条款,业主有义务给予优先要约权持有人第一次购买房产的机会。权利人在权利到期前有特定的时间提出要约。卖方可以自由接受或拒绝报价。

如果卖方拒绝该报价,则所有者可以将其出售给第三方。如果向第三方出售的尝试不成功,卖方可以回到权利人那里获得新的报价。此时,权利人不受其原始报价的约束。

卖方通常包括房东和企业主,而权利人通常是租户和投资者。在商业房地产中,商业办公空间的所有者通常会向占用正在考虑未来出售的空间的任何人提供优先报价权。

诚信

由于优先要约权会评估他们的要约内容,因此双方都应本着诚意行事。作为尽职调查过程的一部分,卖方必须向持有人提供所有相关和适用的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

使用优先权的最常见情况是在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房地产中。租户可能希望房东获得优先报价权,以避免在出售房产时被迫搬迁。租户可能希望对该物业提出合理的报价。同时,房东可能会考虑提供快速出售并尽量减少法律和经纪费用的提议。

当企业被出售时,也使用优先报价权。企业主可以在将其投放到一般市场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将优先要约权授予合作伙伴或投资者。

优先要约权与优先拒绝权

权与优先购买权密切相关,但前者被认为有利于卖方,而后者被认为有利于潜在买方。优先购买权使权利持有人可以选择匹配希望出售资产的人收到的要约。附带优先购买权的资产可能更难出售,因为潜在买家可能不想费力就必须首先提供给另一方的交易进行谈判。

销售价格限制

在许多优先要约权的情况下,销售价格和允许卖方接受的条件都有一些条件。如果物业最终进入完整市场,卖方通常必须将优先报价权的价格保持在一定百分比内。

例如,假设优先报价持有人的权利延长了以 100 万美元购买特定房产的出价。如果卖方拒绝,他们通常会受到允许从市场获得的购买价格的限制。

如果合同规定卖方不能接受在优先出价权5%以内的市场报价,则卖方只能接受105万美元或更高的出价。否则,第一要约持有人的权利通常有权重新提交投标。

## 强调

  • 这些权利在房地产和商业销售中很常见,并且通常写入租赁协议或商业伙伴关系中。

  • 权利人通常是租户或投资者,因为权利的目的是尽量减少财产或业务中断。

  • 优先要约权是指权利持有人可以在资产所有者试图将其出售给第三方之前购买或竞标资产。

  • 与优先报价权不同的优先购买权赋予权利持有人匹配卖方已经收到的报价的选择权。

  • 据说优先要约权有利于卖方,而优先购买权有利于买方。

## 常问问题

优先要约权和优先购买权有什么区别?

首次要约权赋予持有人就潜在出售财产提交首次出价的权利。优先购买权赋予持有人匹配或拒绝匹配已向卖方提供的报价的权利。

优先要约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每项优先要约权的期限会有所不同。它的结构通常是为了确保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尽职调查。一旦通知卖方希望出售财产并收到适当的信息,首次报价持有人的权利通常有 30 到 60 天的时间来回应报价。

什么是优先要约权?

首次要约权是一项合同义务,授予持有人在出售财产时发出首次出价的能力,但不要求其。在卖家可以去大市场出售房产之前,他们必须收到持有人的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