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份额条约
什么是盈余份额条约?
盈余份额条约是一种再保险条约,其中分出保险公司保留固定金额的保单责任,再保险公司对剩余部分负责。盈余份额协议被视为按比例协议,最常用于财产保险。
了解盈余份额条约
保险公司在承保新保单时通常会考虑剩余股份条约。在编写新保单时,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保单持有人,直至达到特定的承保限额,作为交换,它会收到保费。为了减少其总体负债并释放承保新保单的能力,保险公司可能会将其部分风险(和保费)让给再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中概述了再保险人接受多少风险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接受的风险。
在盈余份额条约中,分出保险人保留不超过特定金额的负债,称为额度,任何剩余的负债将分出给再保险人。因此,再保险人不参与所有风险,而是仅参与保险人保留的风险,使这种再保险与份额再保险不同。再保险协议涵盖的风险总量,称为容量,通常以保险公司的保险额度的倍数表示。
盈余条约通常有足够的能力覆盖多个险种,但在某些情况下,单个再保险协议无法涵盖全部投保金额。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分出保险人要么必须自己承担剩余金额,要么签订第二份再保险协议。这可以通过签订第二个(或第三个)盈余条约来实现。
例如,假设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承保 500,000 美元的保单,并希望保留 100,000 美元的负债作为其承保范围。剩余的 400,000 美元负债将分给再保险公司。 400,000 美元代表盈余份额条约涵盖的金额。
盈余份额条约下再保险的优势
通过弥补过度损失,盈余份额条约再保险为分出保险公司的股权和偿付能力提供了更多保障,并在发生异常或重大事件时更加稳定。再保险还允许保险公司承保涵盖更大风险的保单,而不会过度提高偿付能力保证金的成本——保险公司的资产大于其负债和其他类似承诺的金额。事实上,再保险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大量流动资产,以防出现特殊损失。
## 强调
盈余份额条约是一项再保险协议,其中分出的保险公司保留固定金额的保险单责任,而剩余金额由再保险公司承担。
在签订再保险协议时,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分担风险和保费。
签订这样的协议减少了保险公司的责任,并释放了承保更多保单的能力。
再保险人不参与盈余份额协议中的所有风险;仅当索赔金额高于条约规定的限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