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个人事故和疾病政策规定法
什么是统一的个人事故和疾病政策规定法?
统一的个人事故和疾病政策规定法案是美国每个州都以某种形式通过成为法律的立法。它规定个人健康保险单必须包含某些条款才能有效。
了解统一个人事故和疾病政策规定法
制定该立法是为了建立质量标准,并通过要求将某些规定写入每份保单来确保健康保险保单具有足够的覆盖范围。它由全国保险专员协会(NAIC) 编写,该协会是一个由每个州和地区的保险专员组成的非政府组织。NAIC本身并不是监管机构。保险市场在州一级受到监管。
强制性统一政策规定
12条强制性规定包括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的负担包括需要在原始保单或官方修订中包含任何相关信息,要求为拖欠保费支付规定的宽限期,以及对错过该宽限期的保单持有人进行恢复的指示。涵盖投保人责任的规定包括要求他们在损失发生后 20 天内将索赔通知保险公司,提供损失程度的证明,并在发生变化时更新受益人信息。
可选的统一政策规定
在 12 条强制性条款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在保单中加入 11 条可选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可以协商这些条款中的哪些条款将成为保单的一部分,但通常,保险公司将拥有最终决定权。与保险人相比,这 11 条可选条款往往会给被保险人带来更多的负担以遵守某些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将收入变化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尤其是由于残疾或或多或少危险的职业的变化。可选条款还规定,任何关于年龄、使用非法物质或从事非法职业的错误陈述都会对被保险人收取保单所涵盖的索赔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 强调
统一保单条款是健康保险保单中包含的一组强制性和可选条款。
每个州都制定了自己的法律版本,提供统一的个人事故和疾病法,详细说明哪些规定是必需的,哪些是可选的。
有12个强制性条款和11个可选条款供保险公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