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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优先权

清算优先权

什么是清算偏好?

清算优先权是合同中的一个条款,规定了公司清算时的支付顺序。通常,如果公司必须清算,公司的投资者或优先股股东会先于其他类型的股东或债务持有人收回他们的资金。清算偏好经常用于风险投资合同、混合债务工具、期票和其他结构化私人资本交易中,以明确投资者在清算事件(例如出售公司)期间获得的报酬和顺序。 "

了解清算偏好

从广义上讲,清算优先权决定了当一家公司被清算、出售或破产时,谁可以获得多少。为了得出这个结论,公司的清算人必须分析公司的有担保和无担保贷款协议,以及公司章程中股本(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定义。作为这个过程的结果,清算人能够对所有债权人和股东进行排名,并相应地分配资金。

清算优先权决定了公司出售时谁先拿到钱,以及他们有权拿到多少钱。

清算偏好如何运作

当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初创公司时,使用特定的清算优先权处置方式很受欢迎。投资者通常将获得优先于其他股东的清算优先权作为投资条件。这可以确保风险投资家在其他方之前收回他们的初始投资,从而保护他们免于亏损。

在这些情况下,公司不需要实际清算或破产。在风险投资合同中,出售公司通常被视为清算事件。因此,如果公司以盈利方式出售,清算优先权也可以帮助风险资本家排在首位,获得部分利润。风险资本家通常在普通股持有人以及公司的原始所有者和员工之前获得回报。在很多情况下,风险投资公司也是普通股东。

清算偏好示例

例如,假设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向一家初创公司投资 100 万美元,以换取 50% 的普通股和 500,000 美元具有清算优先权的优先股。还假设公司的创始人为另外 50% 的普通股投资了 500,000 美元。如果公司随后以 300 万美元的价格出售,风险资本投资者将获得 200 万美元,这是他们首选的 100 万美元和剩余部分的 50%,而创始人获得 100 万美元。

相反,如果公司以 100 万美元的价格出售,风险投资公司将获得 100 万美元,而创始人则一无所获。

更一般地,清算优先权也可以指如果公司破产,债权人(如债券持有人)在股东之前的偿还。在这种情况下,清算人出售其资产,然后用这笔钱首先偿还高级债权人,然后是次级债权人,然后是股东。同样,对特定资产(例如建筑物的抵押)持有留置权的债权人在出售建筑物的收益方面比其他债权人具有清算优先权。

## 强调

  • 清算优先权在风险投资合同中经常使用。

  • 投资者或优先股股东通常先于普通股和债务持有人获得回报。

  • 清算优先权决定了谁先得到报酬,以及在公司必须清算时得到多少报酬,例如出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