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资本
什么是核心资本?
核心资本是指储蓄银行或储蓄贷款公司等储蓄银行为遵守联邦住房贷款银行 (FHLB) 规定而必须拥有的最低资本金额。该措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意外损失而制定的。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规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至少占银行风险加权总资产的 6%,其中可能包括股本资本(普通股)和申报准备金(留存资产)。为了确保消费者在创建金融账户时受到保护,核心资本构成了一级资本的很大一部分,监管机构将其视为银行财务实力的衡量标准。
一级资本是指银行核心权益资本与银行拥有的风险加权资产(总资产,信用风险加权)总额的比率。风险加权资产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定义,该委员会是由十几个国家的央行行长创建的银行监管机构。
如果银行拥有更多的核心资本和更少的风险加权资产,则它们被认为不太容易倒闭。另一方面,如果情况正好相反,监管机构认为银行容易倒闭。
第 1 层示例
为了更好地了解第 1 层比率的工作原理,请考虑以下场景。让我们假设持有 3 美元股权资产的友好银行借给客户 20 美元。假设这笔贷款现在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被列为 20 美元的资产,其风险权重为 80%。在这种情况下,友好银行持有价值 16 美元的风险加权资产(20 美元 × 80%)。考虑到其最初 3 美元的股权,Friendly Bank 的一级比率计算为 3 美元/16 美元或 19%。
根据最新数据,一级资本比率已设定为 6%。因此,友好银行目前将符合当前银行监管机构的规定。
了解核心资本
年金融危机之后,监管机构开始更加关注银行的一级资本,这不仅包括核心资本,还可能包括不可赎回、非累积优先股。这比典型的资本比率更为严格,典型的资本比率也可以包括二级和较低质量的资本。预计金融机构将遵守巴塞尔协议 III 规定中定义的一级资本比率,该规定旨在改善银行监管,同时降低未来金融危机的可能性。
资本比率要求的提高主要是由于美国主要金融机构大量出现资本枯竭。研究表明,12家机构的资本比率侵蚀超过300个基点,其中8家机构的资本比率侵蚀超过450个基点。
为确保其资本要求符合巴塞尔协议 III 的要求,银行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剥离不良资产和风险资产以及削减员工人数。此外,一些金融机构还与资本充足的实体合并,以增加其资本。此类合并导致风险加权资产减少,并增加了相关银行双方的核心资本可用性。
## 强调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CET1要求变得更加严格。
核心资本是储蓄银行为遵守联邦住房贷款银行规定而必须维持的最低资本金额。
结合风险加权资产,核心资本用于确定监管机构用来定义银行资本要求的普通股一级 (CET1) 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