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际商务委员会 (ICC)
什么是州际商务委员会 (ICC)?
1887 年至 1995 年期间对从事州际运输的特定承运人的经济和服务进行监管。ICC 是美国第一个成立的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普通承运人。然而,该机构于 1995 年底终止,其职能要么被转移到其他机构,要么在某些情况下因放松管制而过时。
了解州际商务委员会 (ICC)
ICC 是根据 1887 年的州际商业法案成立的,最初是为了规范铁路,但后来其权力扩大到涵盖其他商业运输。在该法案和国际刑事法院之前,铁路能够凭借其设计、建设和运营所涉及的自然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而行使垄断权力。
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限制此类自然垄断企业的定价和利润的监管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合法功能,以保护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ICC 是同类中第一个联邦工业监管机构,并被用作后来类似的联邦委员会和机构的模型。
有观点认为,尽管 ICC 有其预期目的,但它经常因协助其负责监管的公司建立对潜在竞争对手的权力而感到内疚。
国际刑事法院的历史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于 1887 年,此前公众在 1880 年代对铁路公司的滥用职权和渎职行为越来越愤慨。 ICC 最初是为了监管铁路而成立的,到 1940 年,它对所有公共承运人(飞机除外)拥有管辖权。
到 1910 年,ICC 已获得国会和最高法院的授权,可以制定铁路的费率和利润水平,以及组织合并。其管辖范围也扩大到卧铺车公司、输油管道、渡轮、码头、桥梁等领域。这是由于对铁路在没有竞争来源的路线上收取的费用的大量投诉引起的。对电话、电报、无线和电缆的监管控制也于 1910 年授予 ICC,并在 1934 年联邦通信委员会(FCC) 成立之前对这些行使权力。
ICC 设定费率的执法权力在 1940 年代得到了扩展,其调查权也得到了扩展,它可以公平地确定什么是公平费率。 ICC 还被分配了整合铁路系统的任务,以及管理州际运输范围内发生的任何和所有劳资纠纷。国际刑事法院在执行最高法院关于 1950 年代和 1960 年代废除铁路种族隔离的决定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1966 年,ICC 的安全职能转移到交通部(该部门成立于当年),但 ICC 保留了其费率制定和监管职能。由于 1980 年实施了《交错铁路法》和《汽车承运人法》,国际刑事法院对铁路和卡车运输费率和路线的权威性随之结束。这些行业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权力造成了重大影响。
ICC 对州际卡车运输的大部分控制在 1994 年被放弃,其权力已转移到联邦公路管理局和新成立的地面运输委员会(均由交通部主持)。该委员会随后于 1995 年关闭。
接管现已解散的国际刑事法院职责的主要组织是国家地面运输委员会。其他服务被转移到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或 DOT 内的运输统计局。
## 强调
当通过了导致这些行业放松管制的法律时,国际刑事法院被削弱并最终完全解散。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因为有人抱怨铁路公司在各自领域滥用垄断地位。
国际刑事法院的权力在 20 世纪上半叶不断扩大。
国际刑事法院最终解散,其剩余职责转移到各个政府实体。
从 1887 年到 1995 年,州际控制委员会 (ICC) 对参与州际运输的实体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