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 R
什么是规则 R?
R 条例于 2007 年作为 1999 年的 Gramm-Leach-Bliley 法案的一项条款实施。Gramm -Leach-Bliley 法案侧重于对经纪自营商和经纪交易的监管。
1934 年证券交易法中规定的提供某些经纪服务的例外情况。
经纪交易商
经纪自营商是在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之间充当中介的个人或公司。
了解法规 R
条例 R 为银行在银行地位下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广泛的自由度,允许它们提供某些经纪交易,而无需注册为经纪交易商。
1999 年,对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的第 3 条进行了修改,以包括根据 Gramm-Leach-Bliley 法 (GLBA) 制定的条款。该法案以现代化和扩大金融市场治理而闻名。 GLBA 的大部分重点都在扩展单一金融服务公司可以提供的产品。
GLBA 允许金融公司合作进行涉及为客户扩展服务的合并。 1999 年之前,金融服务公司主要局限于将其产品集中在单一服务产品上。
银行例外
2007 年,美联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 R 条例的最终细节。当证券交易属于银行的信托、受托人、保管和存款清算职能的一部分时,银行可以豁免经纪自营商注册。
豁免也可能涉及外国证券交易,以及以代理身份进行的非托管证券借贷交易。但是,一般而言,银行必须与第三方合作才能提供经纪服务。因此,不属于特定豁免的银行的活动必须提交给其合作的注册经纪交易商进行交易。
在某些情况下,银行可能会选择收购经纪自营商作为子公司,以遵守市场规则和法规。美林与美国银行的合并就是一个例子。美林证券于 2009 年被美国银行收购。美林证券提供广泛的经纪服务,是美国银行的主要经纪自营商合作伙伴。
美国银行通过 Merrill Edge 平台将客户推荐给 Merrill Lynch,以获得财务建议、全方位服务经纪交易和折扣经纪交易。这种伙伴关系支持遵守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3 节和 R 条例。
## 常问问题
R 条例下对银行的一些要求是什么?
Gramm-Leach-Bliley 法案和 R 条例的实施要求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如贷款、金融或投资建议或保险)的公司向客户解释其信息共享做法并保护敏感数据。
根据 R 条例,银行可以出售哪些投资?
法规 R 允许向零售客户出售共同基金、年金和其他非存款投资。
Gramm-Leach-Bliley 法案如何影响 1934 年的交易法案?
R 条例是根据 1999 年的 Gramm-Leach-Bliley 法案 (GLBA) 实施的,该法案降低了 1934 年《交易法案》在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建立的许多障碍,该法案旨在管理二级市场上的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