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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K-1

附表 K-1

什么是附表 K-1?

附表 K-1 是一份联邦税务文件,用于报告企业或金融实体的合作伙伴或S 公司股东的收入、损失和股息。附表 K-1 文件是为每个单独的合伙人准备的,并包含在合伙人的个人纳税申报表中。 S 公司在表格 1120S 上报告活动,而合伙企业在表格 1065上报告交易

了解时间表 K-1

美国联邦税法允许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转嫁策略,将纳税义务从实体(信托、合伙企业)转移到对其有兴趣的个人。实体本身不对收入或收入纳税;相反,任何支出——连同任何应付的税款——直接“传递”给利益相关者。这就是附表 K-1 的用武之地。

附表 K-1 的目的是报告每个参与者在企业实体的收益、损失、扣除、信贷和其他分配中所占的份额(无论它们是否实际分配)。虽然未与个人合伙人的纳税申报表一起提交,但发布到每个合伙人的附表 K-1 的财务信息将与表格 1065 一起发送给 IRS。合伙企业产生的收入添加到合伙人的其他收入来源中,并在表格 1040 中输入。

附表 K-1 类似于 1099 表,因为它报告了投资的股息、利息和其他年度回报。您是否收到 K-1 或 1099 表格取决于投资。 Master 有限合伙 (MLP )房地产有限合伙 (RELP)和某些交易所交易基金 (ETF)都是经常发行 K-1 的投资类型。

考虑合作协议

伙伴关系被定义为两个或多个决定作为合作伙伴一起工作的人之间的合同。这种业务安排的规则在合伙协议中规定。该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GP)负责运营该合伙企业。

GP 对其作为合伙人的行为以及合伙企业中其他 GP 的活动负责。另一方面,有限合伙人仅根据其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和义务负责。合伙协议规定了合伙人如何分享利润,这会影响附表 K-1 上的信息。

基础计算

附表 K-1 要求合伙企业跟踪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基础是指合作伙伴在企业中的投资或所有权。合伙人的基础由出资额和他们的收入份额增加;它会因合伙人的损失份额和任何提款而减少。

例如,假设一个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贡献了 50,000 美元的现金和 30,000 美元的设备,并且合伙人的当年收入份额为 10,000 美元。该合作伙伴的总基数为 90,000 美元,减去他们提取的任何款项。

基础计算很重要,因为当基础余额为零时,向合作伙伴支付的任何额外款项都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基础计算在合伙人资本账户分析部分的附表 K-1 中报告。

收入报告

合伙人可以根据附表 K-1 赚取多种类型的收入,包括来自合伙企业持有的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以及来自债券利息和股票股息的收入。

许多合伙协议向投入时间经营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提供保证付款,这些保证付款在附表 K-1 中报告。保证支付到位,以补偿合作伙伴的大量时间投资。

合伙企业可能会产生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资本收益或损失,这些项目根据合伙协议分配到每个合伙人的附表 K-1。

那些收到 K-1 报告收入的人应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以确定他们的收入是否会触发替代最低税

IRS 附表 K-1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 IRS 附表 K-1?

附表 K-1 是每年发布的美国国税局 (IRS) 税表。它报告上一纳税年度某些投资或商业实体的收益、损失、利息、股息、收益和其他分配。这些通常是直通实体,自己不缴纳公司税,因为它们直接将利润转嫁给利益相关者或投资者。这些投资或企业的参与者使用 K-1 上的数字来计算他们的收入和应缴税款。

谁获得 IRS 附表 K-1?

可能会收到附表 K-1 的人包括:

  • S公司股东

  • 有限责任公司 (LLC)、有限责任合伙 (LLP) 或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的合伙人

  • 有限合伙 (LP) 或主有限合伙 (MLP) 的投资者

  • 某些交易所交易基金 (ETF) 的投资者

  • 信托或遗产受益人

IRS 附表 K-1 收入是否被视为劳动收入?

它因个人的参与和地位而异。对于信托和遗产受益人、有限合伙人和被动投资者来说,附表 K-1 收入更类似于非劳动收入。对于企业或直通企业实体的普通合伙人和活跃所有者,收入可以被视为赚取的收入,他们可能需要缴纳自雇税。

我应该何时收到 IRS 附表 K-1?

附表 K-1 表格因迟到而臭名昭著。美国国税局表示,它们应在 3 月 15 日(或实体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的第 15 天)到期,但这是否意味着它们只需要在那时发行,或者到那时实际上就在纳税人手中,似乎可以解释。不过,大多数当局都同意您应该在 3 月 15 日或最接近的工作日之前收到一份。

您是否必须提交 IRS 附表 K-1?

是的,如果您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直通业务实体或 S 公司的所有者,您会这样做。 K-1 必须与您的纳税申报表一起提交。

对于有限合伙人和信托或遗产受益人,通常不需要实际填写 K-1 表和 1040 表(尽管其上的数据必须在申报表上报告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和所欠所得税的计算中)。

## 强调

  • 应在不迟于 3 月 15 日或实体财政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向纳税人发出附表 K-1。

  • 附表 K-1 要求业务实体跟踪每个参与者在企业中的基础或所有权股份。

  • 附表 K-1 通常由直通业务或金融实体签发,它们不直接为其收入缴纳公司税,而是将纳税义务(连同其大部分收入)转移给其利益相关者。

  • 可以在附表 K-1 上报告几种不同类型的收入。

  • 商业伙伴、S 公司股东和有限合伙企业和某些 ETF 的投资者使用附表 K-1 报告他们的收益、损失和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