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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期交易商

掉期交易商

什么是掉期交易商?

掉期交易商是作为掉期经纪人、在掉期中做市或与交易对手签订掉期合约的个人或实体。

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中得到正式定义,该法案诞生于 2007-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

了解掉期交易商

掉期是一种衍生合约,双方通过该合约从一对不同的金融工具中交换现金流或负债。大多数掉期涉及基于名义本金金额的现金流,例如贷款或债券,尽管工具几乎可以是任何东西。通常,校长不会易手。每笔现金流都包括掉期的一个分支。一种现金流通常是固定的,而另一种是可变的,基于基准利率、浮动货币汇率或指数价格。

最常见的掉期是利率掉期。掉期不在交易所交易,散户投资者一般不参与掉期。相反,掉期是主要在企业或金融机构之间根据双方需求定制的场外交易 (OTC)合约。由于这些是场外交易产品,它们比交易所交易产品更不透明。

在金融危机之前,掉期基本上是不受监管的,主要发生在公司和金融机构之间,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受监管的交易。 2011 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敲定了要求基于证券的掉期交易商和参与者向委员会注册的提案,作为多德-弗兰克法案的一部分。

掉期市场现在由 SEC 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监督

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第 721 条,掉期交易商是一个实体:

  1. 自称是掉期交易

1.掉期市场;

1.为自身账户定期与交易对手进行掉期交易作为正常业务;或者

  1. 从事使自己在交易中被公认为掉期交易商或做市商的活动,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受保存款机构不得被视为掉期交易商。与客户进行的与向该客户发放贷款有关的掉期交易。

最低限度例外

共和党领导的政府于 2017 年采取措施废除《多德-弗兰克法案》。该立法是全面的,涉及银行和金融的许多方面。掉期交易商的定义没有争议,但《多德-弗兰克法案》中有一项共和党人试图解决的条款——最低限度例外规则。该规则免除了对与客户或代表其客户进行微量数量的掉期交易的实体的指定掉期交易商。

截至 2018 年 11 月,掉期交易商必须完成的总名义金额 (AGNA) 的门槛已设定为 80 亿美元。本应降至 30 亿美元,这个低得多的水平会吸引更多实体进入监管监督领域。然而,CFTC 在 2018 年 11 月的一次会议上,在两党基础上投票决定将 80 亿美元作为永久门槛。该联邦机构提到了 80 亿美元的监管覆盖面增加,以及非金融商品掉期的较低门槛值可能降低流动性。此外,该机构表示,它希望表明最低门槛的长期稳定性,以允许市场参与者进行长期规划。

## 强调

  • 掉期交易的最低限度门槛已设定为 80 亿美元。这意味着一个实体不会被视为掉期交易商,除非其交易的总名义金额超过该数字。

  • 掉期交易商在 2010 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中被合法确定。

  • 掉期交易商以委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促进掉期合约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