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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权

鉴定权

什么是评估权?

评估权是公司股东通过司法程序或独立估值师确定公平股票价格并要求收购公司以该价格购买股票的法定权利。

评估权是对股东的一种保护政策,防止参与合并的公司向股东支付低于公司价值的报酬。

了解评估权

股东通常会在被迫放弃其股份时援引其评估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合并或收购。股东宁愿留在原地,但管理层已决定进行合并或收购,或者股东认为股票的报价太低。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股东都会行使其评估权并要求法院正确评估股票

分析师可以使用多种估值方法来确定被收购公司的公平股价和价值,包括基于资产的方法、收入或现金流量方法、可比市场数据模型以及混合或公式方法。

对股份进行评估后,如果评估确定股份的价值高于要约或支付的价值,股东将得到相应的补偿。

评估权是投资者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于少数股东而言,他们的声音被单个控股股东或股东群体淹没。评估权保护股东的投资免受不合理、机会主义或不合时宜的公司收购要约。

虽然大多数评估权的发生是基于合并或合并,但它们也可能适用于公司采取任何股东认为对其利益有害的非常行动的情况。在并购中,评估权保证如果并购凌驾于股东意愿之上,股东将获得足够的补偿

评估权和商业估值方法

如上所述,有几种方法可以对企业进行估值并得出公平的股价以安抚股东。一种方法是基于资产的估值,它侧重于公司的净资产价值(NAV),或总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减去总负债。

从本质上讲,这种方法决定了物理上重新创建业务的成本。在决定将公司的哪些资产和负债包括在估值中,以及如何衡量每个资产和负债的价值方面,存在解释的余地。例如,某些库存成本方法(例如,后进先出法或先进先出法)将以不同的方式评估公司的库存,从而导致公司资产的整体价值发生变化。

另一种形式的企业估值是使用可比的盈利比率,例如市盈率(P/E),来确定企业如何与竞争对手竞争。例如,如果一家公司的市盈率在同行中是最高的,那么要么它在该领域确实具有可观的优势(可能是一项新技术或在新的市场利基中收购),要么它被高估了(即它的价格与其实际利润相比太高了)。

最后,独立评估者可能会使用折现现金流(DCF) 方法来得出评估权问题的客观股票价格。与作为相对估值方法的可比方法相比,DCF 方法被认为是一种内在方法,独立于任何竞争对手。 DCF 方法的核心是依赖于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然后对这些进行调整以获得公司的当前市场价值。

## 强调

  • 评估权是重要的投资者权利,保护股东的投资免受不合理、机会主义或不合时宜的股票报价。

  • 评估权是公司股东要求对公司股票进行司法程序或独立估值的合法权利,目的是确定股票价格的公允价值。

  • 股东通常在其公司被收购或合并时援引其评估权,并且他们认为所提供的价格过低。

  • 可以使用不同的估值方法来确定公允价格,包括基于资产的方法、收入或现金流量方法、可比市场指标以及混合或公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