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estor's wiki

时间表 TO-T

时间表 TO-T

什么是时间表 TO-T?

要约收购的任何实体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提交的表格。附表 TO中的“TO”代表“投标报价”,“T”代表“第三方”。

了解时间表 TO-T

是公开收购要约的一部分。当投资者或公司想要收购另一家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东时,他们可能会提出要约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的实体通常是公开这样做的,提出要为股票支付高于市场价格的溢价。通过直接从其股东那里购买另一家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收购公司可能能够控制目标公司,无论该公司是否希望被收购。

提出要约收购的第三方如果打算收购目标公司 5% 以上的股份,则必须向 SEC 披露其意图。这是通过提交附表 TO-T 来完成的。另一方面,股票发行人无需提交该表格。

附表 TO-T 的信息包括:

  • 提出要约收购的实体

  • 标的公司

-证券的CUSIP编号

-股数

  • 根据要约收购的每股价格

  • 交易估值

的总额。费用计算方法在表格中列出。该时间表还可能包括对最初提交给 SEC 的 TO 声明的任何修改。

投标报价中要求的其他 SEC 表格

附表 TO-T 是附表 TO文件的子集,也称为要约收购声明。其他时间表包括 TO-I,其中包含发行人信息,以及 TO-C,必须在制作和分发与要约收购有关的书面通信时提交。

计划 To-T 的历史

报告要约收购的概念——公开宣布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努力——是根据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4d 或 13e 条制定的,该法旨在监督二级市场上的证券交易.该法案旨在为市场提供更高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同时减少金融欺诈

附表 TO-T 表格于 2000 年 1 月取代附表 14D-1。

根据第 14d 条规定,除了 SEC 之外,还必须将完整的附表 TO-T、第三方要约收购声明或第三方要约收购发送给某些各方。其中包括证券的发行人和任何其他对目标进行竞争性投标的实体。该条例还规定了与要约收购有关的其他要求。

特别注意事项

第三方要约收购通常作为两步合并的第一部分进行,也称为两层要约,因为公司的所有股东都不太可能希望根据潜在收购要约出售其股票收购。

接受收购方要约的股东所拥有的证券称为受让股份或受让股份。拒绝接受的股东所拥有的证券称为非同意股票。

如果投标人或收购公司拥有被收购公司 90% 的股份,他们可以进行短式合并。这种类型的交易不需要目标公司的股东批准。不过,一家公司不太可能通过要约收购另一家公司 90% 的股票。这就是为什么像这样的合并通常发生在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原因

然而,买方执行后端合并更为常见。这种情况发生在买方在要约收购期间收购了大部分股票,然后通过利用其作为大股东的影响力同意合并来收购整个公司。后端合并最常见的形式是反向三角合并,其中目标公司继续作为买方的子公司。这种合并需要较少的第三方同意形式的文书工作。

## 强调

  • 有关附表 TO-T 的规则是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4d 或 13e 节。

  • 附表 T0-T 还必须发送给其股票被收购的公司和任何其他对目标公司的股票进行竞标的实体。

  • 任何时候实体计划收购另一家公司超过 5% 的股份时,都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该表格。

  • 每当实体提出要约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时,都必须提交附表 TO-T,作为收购要约的一部分。